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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受理一起涉及残障子女监护权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原、被告于2002年缔结婚姻,婚后育有一子,孩子出生后被诊断为:脑瘫、继发性癫痫。2012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在锡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生子由原告(女)抚养。双方离婚后皆再婚,被告(男)再婚后生育三个孩子,现家庭和谐稳定。原告再婚后因为孩子的原因婚姻并不幸福,再婚后不久双方的小儿子出生,大儿子病情却越来越严重,意识模糊时不时尖叫、自残。小儿子因此受到惊吓并出现抽搐等症状,后被诊断为癫痫。后任丈夫不堪家庭重负离家出走,2019年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随后,原告独自一人照顾着两个患病的孩子,靠低保和民政部门救济生活,大儿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监护,小儿子需要定期到北京复查。原告外出需要把大儿子拴起来。2019年之前原告带小儿子到北京复查时,都是求助于妹妹帮助照看大儿子,但在2019年妹妹突然猝死离世,原告的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生活愈加的艰难。近期,原告身体每况愈下,几次出现晕厥并被诊断出患有心肌缺血,已实在无力抚养双双患病的孩子,感到十分无望、无助,故希望变更抚养权,由被告承担起抚养大儿子的责任。被告以自己已成家,与前妻有一个患有脑瘫儿子的情况现任妻子并不知情,同时自己也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实在没有精力再照顾患病孩子为由,拒绝抚养。双方争执不下,原告无奈之下向妇联和法院“温馨驿站”调解室求助。

了解情况后,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温馨驿站”调解室主任立即与盟、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等部门及专家团进行沟通,并于9月9日对此案进行现场联合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倾诉后,调解人员从儿童优先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调解组专家团队就怎样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积极引导。调解室张主任分别为当事人做了情绪疏导、心理调适工作。妇联发展部部长白世英及律师向被告普及《婚姻法》相关知识、让被告知晓其应履行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调解人员运用四调三同步(即法理、情理、心理、智理四理通调,答疑解惑与普法宣传同步、疏导情绪与传授相处艺术同步、调处纠纷与维护合法权益同步)的专业调解手段“以法共情”,逐步打开了二人的心结,使得双方逐渐放下思想包袱。此前,民政部门曾因为原告家庭情况一直给予积极关注和救助,但因孩子有监护人不符合福利院收养条件。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陈诉,也曾为原告积极向社会申请援助。在调解现场,盟妇联调解人员积极联系家政公司,但由于孩子的特殊情况没有合适的看护人员。

本案经反复调解,最终双方和解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共同为患病儿子寻找合适看护,看护费用由被告承担。鉴于此案的特殊性,该院“温馨驿站”将适时进行回访,持续关注此案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解除困境。

文字:李丽

责任编辑:侯玉丽

审核:陶卫江、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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