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9月15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巡逻的过程中,接连查处两起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0时51分许,四大队民警在辖区二广高速高速主线进行例行巡逻,当巡逻至二广高速主线秦城互通(大同方向)时发现一晋H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车违规停放在高速主线与定襄、五台山方向入口匝道之间的导流线区域内,后方未放置三脚架,也未开启警示双闪灯,民警随即拉响警报打开警车双闪灯下车查看。

只见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拉开驾驶位置车门从路面上捡起两部手机。经询问得知:该男性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后情绪激动并未考虑自身安全,直接将车辆停至高速主线的导流线区域内并继续发生争执,最后夫妻二人竟双双拿起自己的手机摔到地面上发泄各自的不满。

经过民警耐心教导和安全提醒,驾驶员及乘客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违法停车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今后不再这么“冲动”,随后民警核实了驾驶人身份后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并记六分的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大约五分钟后,当民警巡逻至高速主线与秦城互通匝道出口交汇的区域时,再次发现了一辆冀J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最右侧车道内违法停车。

经民警询问,车主称“肚子疼”,在路边方便了一下,但却未做出任何防护措施。随后民警也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并记六分的处罚决定。

高速交警特别提示:法律规定,非紧急情况下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紧急情况指——车辆因故障不能行驶、车辆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驶,驾驶员因突发疾病不能驾车! 要处理事情,请到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

高速公路正确停车方式: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或遇交通事故需紧急停车的,在短时间内可以排除故障、尽快排除的,要依法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以防因不设置警戒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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