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因交通文明而美丽,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是这张名片上的主角。然而,仍有一些交通参与者漠视交通法规,存在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文明交通环境。

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就查处了多起交通违法行为。1.私拆道路隔离栏

道路上的隔离护栏,是引导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出行安全的交通管理设施。

9月12日,交警金平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汕樟华山路口巡逻时,发现汕樟路旁一商户的两名男子正在破拆道路一侧的隔离护栏,立即上前制止并使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并责令其将隔离护栏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因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500元。

交警部门提醒,设置交通设施是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切不可随意移动、拆毁。2.禁鸣区域乱按喇叭

9月16日晚7时多,有市民向交警部门反映,一辆号牌为粤D/89XXX的白色小轿车在中心城区海滨路转入东厦路过程中,不停地乱鸣喇叭,非常扰民。

交警部门立即通知该车车主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对驾驶员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50元。

我已经意识到错误了,乱鸣喇叭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会吵到别人睡不着觉,以后不乱鸣喇叭了,做一个文明的驾驶员。——交通违法人员 王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3.禁行路段随意强闯

9月13日上午7时许,驾驶人罗某驾驶号牌为粤D/58XXX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沿中山路自东往西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大型货车在中山路(天山—金环路段)及金环路等路段限时段行驶,上午7时至9时、上午11时至下午1时、下午5时至7时禁止通行。

交警部门随后对罗某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目前汕头的主干道对大型货车有禁行或限时禁行,路口有很多指示牌。请广大驾驶员要注意看清指示时间,按照时间进行通行,不要闯禁行。——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 魏汉辉4.开车乱扔烟头

9月16日上午9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DTXXX的小汽车在中心城区潮汕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时,驾驶员在车内抽烟并往车外乱丢弃烟头。

接报后,金平交警大队五中队及时将驾驶员蓝某昌传唤至中队部接受调查处理,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两分的行政处罚。

交通安全无小事,驾车时抽烟是一种会影响行车安全,使得精神分散、注意力分散的一个行为,所以我们按照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对他进行处罚。我们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引起注意,一定要文明出行。我们作为一个特区城市,文明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必须做到的。——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民警 许统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5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