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优惠政策具体内容

博州A级景区名录

㈠ 旅游包机奖励

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飞机来博州旅游,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以上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的,奖励1万元;50人(含)以上的,奖励2万元。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 宣传广告资料(照片资料)

2. 发机典礼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流程

1. 申请包机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呈文,并提交《旅行社组织飞机团来博申报表》(附表2)。

2. 离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及填报《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报送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存案存档。

3. 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

3. 《旅行社组织飞机团来博申报表》(附表2);

4. 纸质电子行程单及游客名单;

5. 航班信息;

6. 入住酒店证实(发票复印件);

7. 地接车辆信息;

8. 游览景区合影照片;

9.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季亮 电话:15299739592

㈡ 旅游专列奖励

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专列来博州旅游:

⑴ 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15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按每位游客180元尺度奖励;游客人数在200人(含)以上,按每位游客200元尺度奖励。

⑵ 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2夜以上的,按照组织游客人数给予以下奖励:游客人数在15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按每位游客260元尺度奖励;游客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按每位游客300元尺度奖励。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 宣传广告资料(照片资料)

2. 发车典礼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流程

1. 申请火车专列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呈文,并提交《博州旅游专列补贴申报表》(附表3)。

2. 专列离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及填报《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报送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存案存档。

3. 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

3.《博州旅游专列补贴申报表》(附表3);

4.游客名单;

5.入住酒店证实(发票复印件);

6.旅游专列地接车辆信息;

7.游览景区合影照片。

8.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季亮 电话:15299739592

㈢ 旅游大巴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大巴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人数在20人(含)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每位游客50元尺度奖励;住宿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100元尺度奖励。

实施细则:

申报流程

1.须在发团前5个工作日向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呈文,并提交《旅行社组织大巴团来博申报表》(附表4);

2.团队离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存案存档;

3.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车辆车型、车号信息及照片;

3. 游客名单;

4.入住酒店证实(宾馆发票复印件);

5.过路费凭据;

6.游览景区合影照片。

7.所有的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季亮 联系电话:15299739592

㈣ 自驾车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来博州旅游,一次组团自驾车10辆以上、人数40人(含)以上,游览2处以上景区、住宿1夜的,按每位游客100元尺度奖励;住宿2夜以上的,按每位游客200元尺度奖励。

实施细则:

现场查验

1. 旅行社需要提供发团前的宣传资料、自驾流动媒体报道等相关文字及照片资料;

2. 发车典礼及行程中的相关照片。

备注:照片资料不少于 10 张,包括每个景区(点)集体照、 游客游览景区照、车辆及景区大门(门票站)照等,所有文字及照片资料要体现流动主题。

奖励申报审批

申报流程

1. 申请自驾游团队奖励的旅行社,须在发团前向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呈文,并提交流动方案及《旅行社组织自驾游团队来博申报表》(附表5);

2. 团队离博后10个工作日内将填报《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表1)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存案存档;

3. 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应发票及收款信息。

申报材料

1. 2020年博州秋冬季旅游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1);

2.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车辆车型、车号信息及照片;

4. 自驾团成员名单表;

5. 入住酒店证实(酒店发票复印件);

6. 游览景区证实(景区门票复印件,景区免票期间需提供区间车票复印件或游览景区车辆照片);

7. 现场查验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加复印件)。

8. 所有的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季亮 联系电话:15299739592

㈤ 组织游客累计人数奖励

政策执行期内,旅行社组织游客来博州旅游,游客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经审核排名,分别给予排名前五位的旅行社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申报流程:

符合优惠政策奖励前提的旅行社,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博州体裁广旅局提交证实材料,逾期视为其自动抛却。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2. 团队行程单、酒店发票、景区门票(区间车票)等相关票据;

3. 书面申请、《旅行社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6),确定奖励周期内赴我州发送团队总数、游客总量。

4. 所需要的其他证实材料。

联系人:季亮 联系电话:15299739592

㈥ 设立博州赛里木湖景区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

从自治州旅游惠民优惠政策资金预算中切出300万元,设立博州赛里木湖景区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由赛管委制定实施方案,报州财政局、体裁广旅局存案,赛管委负责实施。

三、实施与监管

1. 上述各项奖励政策由州体裁广旅局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州财政局存案实施。

2. 所需资金从自驾游博州加油券大派送和游博州住宿中大奖已安排的预算中调剂,不足部门申请州财政追加。

3. 奖励政策所需兑付的资金由州体裁广旅局牵头会同州财政局、审计局审核拨付。

4. 在本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原博州政办发〔2020〕9号《自治州引客入博和旅游节庆赛事流动奖励办法(修订)》相关奖励条款暂停执行,举办节庆赛事流动奖励办法继续执行。

附件:

1. 博州2020年秋冬季引客入博奖励政策申请表(通用)

2. 旅行社组织飞机团来博申报表

3. 博州旅游专列补贴申报表

4. 旅行社组织旅游大巴团队来博申报表

5. 旅行社组织自驾车团队来博申报表

6. 旅行社奖补资金申报表

(备注:以上所有附件表格以电子打印版为主,如手工写不可涂改,涂改后将视为无效,各项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原件(盖公章)审核均需与博州优惠政策评审小组确认邮寄地址!)

原标题:《博州2020年秋冬季旅游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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