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种抗击新冠肺炎药物有纳入医保资格,为什么是它们?

记者 | 原祎鸣

9月18日,国家医保局公示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其中有12种抗击新冠肺炎的药物被纳入这份最新的医保药品申报清单。

这些药物分别为:酪酸梭菌肠球菌三联活菌散、酪酸梭菌二联活菌散、酪酸梭菌活菌胶囊、酪酸梭菌活菌片、酪酸梭菌活菌散、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利巴韦林葡萄糖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凝结芽孢杆菌活菌片、盐酸阿比多尔颗粒、注射用利巴韦林等11种西药和中成药君歧肠胃合剂。

值得关注的是,12种药物中有四种为利巴韦林类抗病毒药物,其主要的适应症为主要用于治疗病毒性肺炎和支气管炎。

利巴韦林在2003年抗击 SARS 期间有过成功的治疗案例,而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都是β属冠状病毒。由于目前仍没有发现特异性更好的抗冠状病毒药品,加之利巴韦林易得且便宜,这都是将其纳入抗击新冠肺炎医保用药的原因。

然而,有关利巴韦林的争议始终存在。

利巴韦林在2015年抗击MERS冠状病毒时没有表现出良好的疗效,并且在抗击SARS病毒中也出现过严重的副作用。据《美国医学会杂志》发表的《大多伦多地区144例SARS患者的临床特点及短期结果》,使用利巴韦林的患者中有 76% 的患者出现了溶血性出血,49% 的患者血红蛋白水平降低至29d/L,有18%的患者因此中断利巴韦林治疗。研究表明,利巴韦林的副作用比较严重,其极有可能导致严重血液学毒性并致畸胎。

而在本轮新冠肺炎的治疗方案中,利巴韦林也经历了“纳入-踢出”的过程。

今年2月5日,卫建委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其中提到将利巴韦林收入治疗新冠肺炎用药清单中,然而在三天后,即2月8日又发布了方案的修订版通知,称考虑到大剂量利巴韦林的安全性,调整其用法用量。

在2月26日发布的军队支援湖北医疗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诊疗方案(试行第一版)中可以看到,抗病毒治疗用药中删除了利巴韦林。医政医管局也在8月19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要点中明确指出,不推荐单独使用利巴韦林。

此前,在2018版的国家基药目录中可以看到,利巴韦林只剩片剂、胶囊形式。而在2019版的医保目录中,利巴韦林注射剂则被剔除。而此次作为抗击新冠肺炎用药回归到医保清单中,利巴韦林未来可能的医保报销适应症范围如何界定也是值得后续关注的问题。

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药类则是酪酸梭菌,在12种被纳入抗击新冠肺炎医保用药的药品中,菌类用药有6种,占半数以上,并且其中酪酸梭菌相关药品有5种,均适用于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消化不良及肠炎急性非特异性感染引起的急性腹泻等多种病症。

“鉴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尚无特效药,对病毒的清除,主要还是靠人体自身的免疫力。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也证实,人体免疫力的80%以上取决于人体肠道菌群,特别是肠道产酪酸菌的品种多少。”20余年前带领团队成功分离获得我国第一株药用酪酸梭菌的崔云龙在接受《科技日报》的采访时说到。

一篇发表在《柳叶刀-胃肠病学和肝脏病学》上的有关“武汉以外新冠肺炎住院患者的胃肠症状”的研究显示,新冠肺炎患者若出现胃肠症状将有更高几率发展为重症。该研究还提到,虽然新冠病毒引起的疾病名称是肺炎,但该病毒的受体在胃肠道有很高的表达,对胃肠症状的忽略有可能阻碍部分患者的确诊,并加剧病毒经粪口传播的危害。

并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从第四版至试行第八版均提到,新冠肺炎治疗措施“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而主治胃肠功能紊乱的中成药君歧肠胃合剂也是12种药品中唯一一种中药——1月27日,国家卫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叶曾在卫健委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应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中西医结合是这次疫情治疗的重要方式。目前已有临床数据和案例可以验证,中医药对于缓解患者症状、延缓或者减少轻症发展成为重症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工人日报》曾公布数据,截至今年7月19日,医保结算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17.3万人次,结算费用约18亿元,其中基本医保支出12.7亿元。同时,各地还将新冠肺炎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支付。其援引一位相关负责人的话称,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纳入申报范围,将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

医保局公告显示,此次药品申报名单的公示期为1周。国家医保局邀请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及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自此,利巴韦林、酪酸梭菌和中成药君歧肠胃合剂将成为抗击新冠肺炎的重头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