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委原副书记撑伞也是“拼了”,帮涉黑者当选市人大代表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在列。

案例称,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为张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0年以来,以张伟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金融平台利诱受害人借款或融资,通过迫使债务人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获得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不动产,使用软硬暴力非法攫取巨额财富。李华楠明知张伟有涉黑背景,利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张伟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并介绍张伟认识法院和公安系统干部,为其赢得虚假诉讼提供便利。2016年,李华楠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使深圳市公安局对张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不立案处理。李华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8年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通报了李华楠被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李华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华楠,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安徽太和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8年10月被免职。

2019年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李华楠被“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委原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李华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打高尔夫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华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甘于被腐蚀围猎,生活奢侈,作风糜烂,家风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华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华楠决定逮捕。

消息称,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华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7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李华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李华楠利用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案件诉讼、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余万元、港币1000余万元。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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