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后李心草母亲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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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云南省“李心草溺亡案”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美莲经济损失63257元人民币。
对此结果,李心草母亲陈美莲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陈美莲表示,事发当晚,与李心草一起喝酒的,除了罗秉乾,还有任某燊、李某昊两人,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此前,陈美莲向法院提起了对任某燊、李某某昊两人的附带民事诉讼。今年8月24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该刑事案件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目前,公安机关仍在侦查中,因此,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相关规定,陈美莲对这两名男子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对此,陈美莲的律师认为,赔偿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能分开单独处理。
接下来,他们将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