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而至,这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 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战胜疫情,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圳司法行政人逆行出征,他们凭借无畏的勇气和过硬的法治知识,在最短的时间内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让深圳重新焕发生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守防线、化矛盾、护稳定、保平安,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有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效服务经济恢复发展。

人民调解员挺身而出,冲在一线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积极投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冲在第一线。

龙岗区横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及时响应,天津94年的李贵云连夜赶回深圳;梅州96年的张兰让父母半夜送自己回到横岗附近的住处;河源95年的小谢一大早就驱车赶回;93年的胡欢婷让弟弟送自己回到工作岗位上;95年的胡铭坐最早一班车,返回了岗位;本地的95年邱妍愈和97年倪炯俊也同样早早来到单位,就为了随时待命,参与疫情防控战。

盐田区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员李饶在得知单位要成立卫生防控办,入户走访排查湖北返程人员时,第一时间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主动要求参与战"疫"一线工作,一人挑起10天的值班任务。她深入辖区物业小区、宾馆、超市、工地、物流园区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向近万名群众进行宣传,引导辖区群众增强自主防控意识。

光明区司法局加大在微信、"i深圳"等网上平台的"光明群众诉求"小程序推广力度,拓宽群众诉求服务渠道,鼓励辖区居民在网上申请调解、法律等服务;在街道调委会和各派驻派出所调解室实行轮班值守,增加调解员配备,派驻的调解员分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边参加疫情防控,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有纠纷发生就能找到调解组织,有纠纷申请就能依法调解。

龙岗区派驻六约派出所专职调解员黄再林年前回重庆老家探亲,因疫情发生无法回到深圳,他自告奋勇,请求参加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在得到重庆市奉节县码头村委批准后,于2月12日投入家乡疫情防控工作,参与防疫宣传、人员排查工作,并协助村委起草了《村支部委员会关于所属所有党员疫情防控管理农户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书。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人民调解员充分使用广东"慧调解"APP、"慧调解"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开展调解预约、利用电话调查记录等方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外出,借助电话、微信语音、视频功能开展线上调解,通过"一对一"电话沟通方式展开线上"背靠背"调解,或组建微信语音聊天室为当事人提供答疑调解,或开设三方视频移动调解室开展线上"面对面"调解,做到疫情防控期间调解服务"不断线""不打烊"。

突出重点,提供优质调解服务

疫情防控后期,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频频发生,营业者生意困难,无法足额交付租金,而与业主产生分歧,因疫情突发,工厂无法如期投入生产,无法如期支付工人工资,甚至提前关闭工厂……

各人民调解组织敢担重任,主动作为,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坚持关口迁移、源头预防、坚持抓早抓下,就地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月底,深圳市司法局组织专业力量编印《深圳市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引》《深圳市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行政化解工作指引》。各级司法局、司法所一是组织调解学习市局印发的工作指引,二是结合实际也编印相关工作指引,福田区出台《福田区疫情期间商业租赁纠纷矛盾调处工作指引》,宝安区西乡街道司法所编印《西乡街道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人民调解常见矛盾纠纷法律适用》《西乡街道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人民调解工作指引》,还整合网格员、楼栋长、治安员、物业保安等力量,建立重点领域纠纷处置机制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纠纷调解机制,采取语音和网络调解等灵活形式开展调解;龙华区成立流动调解室,实现调解服务"送上门",在企业园区、在社区开展现场调解,截止6月底,全区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调解方式共调处矛盾纠纷305件,解答各类咨询1785余人次。

疫情防控期间,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

深圳市司法局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一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力度,继续推动商会(事)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主动排查、调处本行业或领域纠纷;二是主动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扩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作用;三是加速推进"三调联动"各项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利用司法确认远程平台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优势,巩固调解成果,提升履行率。

各区在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房产的同时,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

罗湖区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成立知识产权类调委会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完善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盐田区发出人民调解"动员令",广泛发动辖区居民小组组长、楼栋长、网格员、五老人员、志愿者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组建5支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

龙华区设立"流动调解室",根据需要将人民调解室前移到社区、到企业、到工地。

宝安区开展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创新人民调解服务模式,加强人民调解与公证衔接。

坪山区加强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衔接,成功化解劳资纠纷3宗,累计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240万余元。

光明区搭建246个诉求服务大厅(站)以及全区群众诉求服务智慧指挥平台,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配备50余名纠纷调解社工,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8月6日,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大鹏新区辖区共14个司法所、龙岗区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签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各法庭还分别与对应辖区司法所签订《关于建立司法确认对接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推进龙岗区多元纠纷解决渠道,畅通司法确认流程,为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构建了更加完善的解决机制,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治支撑。

文/图:司新宣、人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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