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龙圩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两名约5岁的小孩骑着儿童自行车在大转盘的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且正要骑车过马路。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时期,并且这是条交通要道,车辆很多,情况十分危险。于是民警蜀黍马上将两名小小“骑侠客”拦下。

经询问,他们俩是邻居小伙伴,骑车出来玩,并无家长的陪同。于是民警蜀黍对他们骑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了解释教育,并询问其家长的电话。可是孩子们太小了,不记得电话号码,但是二人知道父母们在林水村经商的位置。

随即,民警蜀黍载着小孩一起找到其父母。民警对两孩子家长教育道,现在交通道路车辆穿行密集,一定要看护好自家孩子,孩子不满12周岁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骑自行车也要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孩子家长认真听取了交警蜀黍的意见,并保证以后一定会教育好孩子,不会再让此类危险事情再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而对12周岁以下孩子骑自行车的行为,有些人不以为然。为此,警方特别提醒,未成年人独自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监护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龙圩交警温馨提示:

1

教育孩子学习骑行单车时,须有家长陪同,且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确保安全进行。

2

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违法行为加强批评教育。

3

社会人员发现有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骑行单车要及时加以劝阻与制止,必要时可通知民警现场处理。

来源:美篇@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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