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支持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更多国际化创新业务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近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方面的内容占了近1/4。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妍表示,此次国家赋予北京在自贸试验区中实施一系列金融开放重要措施,与不久前发布的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工作方案中的金融开放重要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跨境资金自由流动,服务于北京科技创新、数字贸易等领域跨境资金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更为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试点,拓展人民币非居民账户功能,支持设立境内境外平行基金,实行本外币合一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未来逐步实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二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支持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更多国际化的创新业务,例如支持外资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支持设立重点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便捷汽车金融公司跨境融资和跨境发行债券。特别是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中突出不同业务特色。比如在科技创新片区,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建设全球创业投资中心;在城市副中心等国际商务片区,将聚集国际金融组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全球资产配置,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积极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设立全国自愿减排中心等绿色金融创新。

三是金融科技创新引领,依托北京科技+资源叠加优势,适应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时代变革趋势,进一步在金融与科技融合创新方面进行开拓性探索。包括在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监管沙箱机制,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在数字货币方面,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在贸易金融方面,打造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

四是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在支持创新的同时,北京将始终把金融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在国家金融监管框架下,夯实监管制度和技术基础,提高金融开放水平。例如我们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等的指导下,支持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监管创新联合实验室,构建京津冀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手段,加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和金融监管协同。实现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础上,鼓励大胆试、大胆闯。

李妍表示,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高度聚集,金融监管体系完备,金融基础设施发达,金融人才储备丰富,在北京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验具有良好的条件。近年来,率先承接国家金融开放任务,两年来,已有40余家外资金融机构相继在京落地,其中包括标普、惠誉、穆迪三大评级机构,万事达、VISA两大银行卡清算机构,国际金融基础设施SWIFT、瑞银高盛瑞士信贷、大和证券等外资控股证券公司等,形成许多具有标志意义的金融开放案例和实践成果。

新京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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