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指导选址、高管落户,品牌首店进京将享12项支持措施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9月24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2.0版,推出12条支持措施,其中包括指导选址、符合条件的高管落户、给予资金支持等。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等23个部门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北京市商务局对2019年3月印发的《关于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的若干措施》进行修订,推出了2.0版,旧版措施同时废止。

开启品牌首店服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高管人员可落户北京

开启品牌首店服务“绿色通道”,由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品牌首店入驻和开业进程中所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质量检测、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事项进行会商,靠前服务,帮助品牌首店解决落地经营的难点问题。

在助力品牌首店落地选址和推广方面,对有选址需求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所属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由商务部门进行选址指导或对接商业设施产权人。对品牌首店入驻回(龙观)天(通苑)、城市副中心、新首钢地区等地商圈给予优先支持。

支持北京市首店品牌参加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等,符合条件的品牌所属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参会交通、住宿等给予资金支持。对在京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营销总部的首店品牌所属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北京市总部经济政策。

在提升国际品牌高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对具备国际影响力、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且为首都经济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品牌,为其所属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落户北京、办理工作居住证及子女在京入学等提供协调和保障。

对品牌首店落地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引进品牌首店首发综合评价

打造全球品牌首发首秀展示平台,对品牌首店、本土知名品牌、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机构等在京开展的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搭建总费用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对在京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的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授权代理商,对其海外版权代理费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最高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对在京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的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企业,对其开设示范首店的租金和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最高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对在京开设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的本土品牌(含港澳台)企业,对其开设示范首店的租金和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5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2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

对成功引进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引进企业,按照每新增引进1个示范首店、旗舰店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建立在京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的在谈项目库,对于纳入首店在谈项目库并最终落地经营示范首店、旗舰店的引进企业,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每新增引进1个示范首店、旗舰店,额外奖励引进企业最高2万元。

措施还提出,开展引进品牌首店首发综合评价,将会同第三方机构建立全市消费升级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区、重点商圈引进品牌首店首发等情况进行评价,为推进北京市新消费发展和商圈改造升级等政策实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新京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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