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軟怕硬在親人間也是有的,“誰更心軟”就是他們拿捏的依據。有的親人大度,不計較,也就拉倒了,如果不舒服了,就當笑話講出來,對方識相了,會有改變。如果還是依舊如故,就得當成正經事聊聊了。親情,還是不要鬧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好。有兒子不在兒子家養老,在女兒家也不對,不是錢的事,是老偏心把兒子省錢,房子車子票子都給兒子,喫女兒喝女兒的住女兒的,還要三頓飯做,洗碗洗衣服,拿女婿家當兒子家養老就不要給兒子錢,給女兒家用花不花是老人的心意,有句話喫誰的就偏向誰,誰也說不出一二三,岳父不仗義!

養兒防老,錢都給兒子了,一羣人說大度,那我想問一下,男方家裏也有老人,換做男方家長這麼做,底下還有人說要大度嗎?子女不和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爲老人處事不公。很多時候在意的不是錢,是感情。

贍養老人我認爲有些區別對待。自己父母買房買車,出彩禮。畢生心血沒了,有的欠一屁股債。養父母是義不容辭。反觀岳父岳母,要彩禮,不出房不出車。住女兒家喫喝,工資還給兒子,一年半載無所謂,長期一定不行,給生活費可以把!

常態不是正態,錯誤的習俗有悖公序良俗。舊社會兒子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的一個前提,是兒子要全部承擔父母的養老。現在到好,做女兒的只有養老的責任,沒有繼承的權利,還歸爲常態,這是社會秩序的破壞,是中國男人責任的缺失。

有退休工資爲什麼住在女婿家?可以請個保姆自己住啊,實在不行可以住兒子家啊,又不是沒有兒子或者兒子死了。難道就是爲了省下錢貼補兒子?女婿是別人的兒子,人家也有自己的父母要養,這老頭自己養的兒子放着不用是準備殺了做紅燒肉嗎?

這事得說一下,父親的衣食住行都要花錢的,你還要負責照顧老人。雖說自己的父親孝敬是應該的,但是其他的孩子也有進孝責任呀。把話說清楚了,看你兄弟怎麼做吧。別自己生悶氣了。你兄弟要是分擔一些,那以後還有的處。要是一分不出,你也不是養不起,以後就當沒這個兄弟得了。那他這個態度告訴你父親,讓你父親自己心裏也有個數。畢竟自己願意全給兒子,和人家一分錢都不想給他是兩種心情。

自己父母分配不勻也會心生怨氣,何況岳父母,既然給了兒子,就和兒子住,而不是全部喫喝來女婿家住。女兒女婿可以給生活費。反正我決得,錢給兒子,住女兒家是不對的。要麼誰也不給,要公平地分,老人這樣也會把兄弟姐妹的關係搞不好。父母親的收入存款退休金等等一系列的東西都是全部給自己的兒子的,然後贍養老人的時候,基本就是兒子和女兒平攤費用,有些時候父母親爲了幫兒子節省一些,重擔還會多傾斜在女兒這邊,這在大部分的家庭已經是常態了,老人的錢全給兒子,醫藥,護理,生病,生活需求,衣食住行,全女兒出合理?

窮不能當成資本富不是罪過,對待老人都該出力,作爲兒女孝敬老人天經地義,但是也不能說作爲老人不去公平對待的理由,十個指頭不一般齊有點偏頗正常,但是作爲老人不能過分,否則寒了一些子女的心,縱容了一些不肖子孫讓家庭不和爲自己晚年不幸埋下禍根。

封建國家封建父母!有財產或好事時,是天經地義的給兒子!有難時或需要出費用時,讓女兒女婿全力以赴! 住喫在姑娘家裏照顧兒子! 我即是這種情況!但我堅信好人必有好報!好佔便宜的岳父岳母一家及大舅哥小舅哥等老天給公平對待的!便宜佔多了不好消化的!

話分兩頭說,首先是老岳父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我是老人,我上兒子家住了,那我會把我的大部分工資交給兒子兒媳婦打理,自己留點零花錢應急。如果我上女兒家住了,那我會把我的大部分工資交給女兒女婿打理,自己留一小部分應急。所以這件事肯定是老人有錯在先,但是作爲女婿,如果你是真愛你的妻子,就不要去計較得失,讓你的妻子左右爲難。不管怎麼說人家對女兒還有養育之恩呢,老人願意住誰家就住誰家,他自己的工資願意給誰就給誰。

如果岳父幫了你們家務,比如接送小孩。附帶做點家務什麼的。就不要說白養他了。請個鐘點工也要千把幾百。如是什麼不幹且長期住。是該交點生活費。因爲他有收入,是隻顧兒子,又不是存下養老,到時有個病的又該兒女都出錢。現在是工業文明時代。兒女應平等。

因爲大部分家庭都是男高女低。就是說結婚的時候都是男方家庭條件比女方好。一個有兒有女的家庭,兒女都結婚了,那麼一般來說新組成的家庭肯定是女兒的家庭比兒子都家庭要好上一些。所以一般都會想法從女兒家庭那裏撈一點補充下兒子都家庭。當然,特殊情況除外。

父母年輕健健康康獨立時的錢,基本給兒子孫子女,重男輕女嚴重。但老了不能獨立住了,準備到女兒家養老,因兒子性格不好,和媳婦兒不和。作爲女兒不能推脫,但八九十歲了,生活不能自理了,還把退休金給兒子家就不合理了,和誰住在一起,那麼退休金就應該給誰合理安排,比如請保姆,父母本身的生活醫療保健等的花費。

道德方面,老人確實做得有點心急,領了錢就給兒子送過去,感情方面,老人心裏還是更偏愛兒子,他想讓兒子日子好過點,清官難斷家務事,老人傳統思想,身邊這種事太多了,不好評判,人心裏都有桿秤,身邊有個老人,種地賣瓜,小兒子請假回來幫忙收賣,賣的錢給老人一分沒要,老人直接說讓轉給大兒子,都給大兒子,大兒子在上海年薪百萬,大兒媳孃家中產,不存在日子不好過。怎麼去評判呢,掰扯不清的!老人的錢,老人有權利去支配,旁人無權干涉他怎麼花!

做好自己就行!現在社會上有多少兄弟姐妹之間的矛盾是父母處事不公造成的??這樣一點一點的給子女製造矛盾合適麼?即使相對喫虧的一方嘴上不說什麼,心裏能沒有芥蒂麼??以後會不會成爲拌嘴的一根稻草??做人還是要公平公正的好,特別是父母!

在一家常住生活,加上還有養老金,就應該出生活費。把養老金按月拿給兒子,卻在長期在女婿家免費喫住,明顯把女婿當冤大頭。做女婿的如果寬宏大量也就算了,如果不願意就直接提出來,事情總得有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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