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軍銜制度的設置既參考了國外的模式和經驗也充分考慮了我國的實際,爲什麼稱少將不稱下將即是立足我國實際充分考慮我國曆史和文化的影響。

建國後最早的軍銜制度。我國的軍銜制度最早設立於1955年,主要參考了蘇聯、朝鮮等國的軍銜體系,共設6等19級:元帥兩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將官四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四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三級:上士、中士、下士;兵兩級:上等兵、列兵。

建國前的軍銜制度。早在抗戰時期的1939年八路軍總部就準備建立軍銜等級,主要參考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銜級設置的,爲6等16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目前我國的軍銜制度。目前我國軍官的軍銜等級爲: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士兵軍銜等級爲: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我國傳統文化中,層次和等級有上中下之分,但是人無高低貴賤之分,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在參考國外軍銜模式和考慮國內實際的情況下將將官分爲上將、中將和少將,而不是上將、中將和下將,在歷次軍銜制度改革中也一直沿用這種設置模式。

所以稱少將不稱下將即是借鑑國外模式經驗,也是立足我國實際充分考慮我國曆史和文化的影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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