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明确给大数据“杀熟”划“红线” ,于此同时,针对在线旅游行业“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9月24日,****专门发表评论员文章《防止大数据“杀熟”仍需多方努力》?新规即将出台,针对新规上路能否填补在线旅游市场法律空白、“大数据杀熟”取证、判定难度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在线旅游管理新规即将出台

国庆将至,《规定》出台实行恰逢其时。对于消费者来讲,同一张机票,新老用户价格不一,甚至跳价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迫切希望价格公开透明,对乱象进行规范治理。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发展迅猛,但也不可否认,当前一些经营者利用在线旅游平台的技术和服务优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据网经社“电数宝”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19年在线旅游热点被投诉问题主要聚焦在:默认搭售、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订单退改难、虚假宣传、低价陷阱、高额手续费、发票难开具、旅游意外赔偿难、旅游途中强制消费等这10个方面。

2019年全年涉及投诉较多的在线旅游(OTA)平台既有途牛、同程旅游、艺龙、飞猪、去哪儿、马蜂窝等一二线平台,也包括走着瞧旅行、联联周边游、世界邦旅行、侠侣亲子游、骑驴游、小猪短租、旅划算、微旅、igola骑鹅旅行、铂涛旅行、驴妈妈旅游、青芒果旅行网、发现旅行、订房易、周末酒店、爱彼迎、爱订不订、安可达等三四线平台。

“杀熟”取证、判定有难度

2018年,“大数据杀熟”进入大众视野,并在电商行业中频频“出没”。此前,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发现,包括亚马逊、搜狐视频、淘宝、优酷、爱奇艺、去哪儿、天猫、猫眼电影、淘票票、当当网、饿了么等多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在线差旅、在线票务、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视频等多个领域,特别是OTA在线差旅平台较为突出。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指出,对于大数据“杀熟”,此前公布的《电商法》就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规定》对于在线旅游的大数据“杀熟”有了更详细的规定。但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因此,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监管部门还需对此进行进一步明确,形成完整的管理和认定体系。

避免“被杀熟”消费者应管好个人信息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表示,《规定》第十五条是对《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基础上的细化规定,回应的是在线旅游消费中广泛存在的“大数据杀熟”这一现实痛点;事实上,利用大数据侵害消费者权益,并不单单表现在提供差异化的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消费者高消费;它还表现在更为直接和恶劣的侵权形式上,例如差异化“熟客”和“新客”,恶意提高“熟客”价格,杀熟赚钱,降低“新客”费用引流。这一具体化的规定,可以让消费者在维权时更清晰自身权益,也可以让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据更加清楚明确。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表示,大数据“杀熟”一方面是由于以往对于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大家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充分认识,导致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大数据杀熟”带来可乘之机。

判断是否“被杀熟”:消费者多比较同产品价格

认定“大数据杀熟”本身存在证据收集难度。消费者的自行搜索和投诉是发现“大数据杀熟”的线索之一,但最终还要证明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了大数据手段,这明显增加了执法成本。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何发现自己是不是“被杀熟”,后续又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认为,消费者要分辨自己是否“被杀熟”可以选择“货比三家”或者与不同的消费者在相同条件下同一产品上价格对比是否存在差异,经常留意在同一平台上提供的商品价格变化幅度是否差异过大等明显的价格变动进行简单的辨别。如若消费者发现确实存在价格歧视,应当学会及时保存证据的基础上与平台沟通了解情况,并将真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记者 杨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