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賀子秋爲什麼總是害怕身邊人不要他?順利進李家的戶口本真的能幸福?

最近,國產劇《以家人之名》終於大結局了,三小無猜的孩子們終於融入了成年人的世界,找到了各自的幸福。

雖然過程有點曲折,但結局還是出乎意料的美好。

這部劇算是高開低走吧,長大後的劇情被很多人吐槽,收視率也明顯下降,但我還是被很多劇情戳中淚點。

比如最可憐、最搞笑、也最暖心的賀子秋的經歷。

賀子秋跟其他兩位主角不同,是被父母雙雙拋棄的小孩,典型的娘不親爹不愛,生下來缺鈣,長大了缺愛,姥姥不疼舅舅不愛。

但這孩子有顆善良的心,即使被全世界拋棄,他也能用笑回饋世界。

賀子秋的媽媽賀梅在思想不成熟的時候生下了他,又在帶不動他的情況下選擇遠走高飛,把年幼的孩子留在姥姥家。

姥姥家情況不好,子秋爲了討一口飯喫,學會了察言觀色,從小就幹農活,沒有書念,本該是天真無邪的年紀,卻懂事得讓人心疼。

幸好,他遇到了李海潮這個善良的“爸爸”。

李海潮有意收養子秋,在得知姥姥不給孩子上學時,李海潮收養的決心更堅定了。於是,子秋終於有了個家,有了一個全世界最愛他的人,“李爸”。

和李爸在一起生活後,子秋纔有了家的安全感,可他不敢懈怠這份來之不易的幸福,他要繼續懂事,才能被大人喜歡,才能繼續留在這裏。

三個孩子裏,他永遠是最卑微最討好的那一個:他喜歡喫排骨,卻把碗裏所有的肉都夾給了尖尖,自己只喫青菜,這個習慣保持了很多年。

兄妹三人看電視,他不敢和大家並排坐沙發,也不敢喫西瓜,凌霄主動遞給他,他纔會在感動中享用。

別的小朋友忙着玩的時候,他卻在店裏幫李爸擦桌子收拾東西;還在半夜偷偷起來刷鞋洗衣服。

這個孩子,經歷了所有孩子都不曾經歷的痛苦,卻一點反抗的機會都沒有,當然他沒有反抗的勇氣,因爲他怕自己會再次被拋棄。

相反的,這些經歷在逼着他成熟,長大。

長大後的子秋,懂事得更加明顯,他會給李爸凌爸買名牌鞋,給尖尖買奢侈品牌的包,受到委屈了,第一反應不是生氣,而是懇求大家不要拋棄他。

子秋的世界裏,只有一個觀念,那就是想討好全部的人,這樣的話,興許別人開心了,就能喜歡自己了。

可是這樣的心態下,他無疑是缺乏安全感的。哪怕身邊的人,無論是李爸還是李尖尖都是在乎他的,他依然沒有得到足夠的安全感。

最讓人印象深刻的還是尖尖有了新戀情之後,子秋紅着眼眶說的那句:“我就不明白了,爲什麼都不要我了。”

誰都知道子秋沒錯,但誰也無法讓他擺脫“被拋棄”的魔咒。

那麼爲什麼,子秋即使有了新家、有了李爸的愛,也依然這麼敏感呢?追根溯源是因爲他被媽媽拋棄了。

被媽媽拋棄的孩子,很難再有安全感,當媽媽這個巨大保護傘從孩子的世界抽離以後,孩子的性格會發生巨大變化。一般情況下,會有兩種變化。

一種是催着自己快點成熟長大,好自己保護自己;另一種則是叛逆,對誰都無法再建立信任的關係。

子秋屬於第一種,他的懂事,都只是因爲沒有媽媽,沒有了可撒嬌任性的人。

子秋被最信任的媽媽拋棄了後,再也沒了被保護的感覺,即使李爸很溫暖,也始終過得小心翼翼,因爲在他的意識裏,最深愛最信任的那個人都靠不住,這種後來建立的關係就更加靠不住了。

電視裏的大結局裏,賀子秋原諒了賀梅,也重新在賀梅的身上感受到了母愛。賀梅也跟李爸結婚了,子秋更是順利進入了李家的戶口本,這家人圓滿了。

可是,如果生活中那些跟賀子秋一樣,被父母拋棄的人,最終會走向怎樣的結局,我們不知道。但無疑,沒有安全感、敏感、討好型的性格鑄成之後,未來,多多少少都會喫感情的苦。

感情的世界裏,這種討好型的人最容易被拋棄。

他們習慣於討好,習慣壓抑自己,在遇到愛情時,也會用這種方式博得對方的愛意,甚至卑微的祈禱對方能夠多愛自己一點,可往往,越是這樣的人,越得不到幸福。

比如歌手兼演員鍾欣潼,即阿嬌。

阿嬌的經歷和賀子秋有很多相似之處。

阿嬌小時候父親離世,媽媽改嫁,她成了無依無靠的可憐娃兒,總是被這個親戚收養幾天再到另一個親戚家住幾天。

從小就缺乏關愛的阿嬌在長大後迫切的想要一個家,於是,每段感情她都全身心的投入,付出自己的全部,結果,每次都是無疾而終。

阿嬌前後談了12個男友,感情經驗可以說是相當豐富了,可她依然不懂得怎樣獲得幸福。

賴弘國出現在阿嬌的生命中後,許下了娶她的承諾,於是乎,這個女人以爲幸福來了,有人愛自己了,就不顧一切的結婚了。

可悲的是,這段婚姻僅維持了14個月便走向了結束,阿嬌心心念唸的家又沒有了。

童年的經歷在大多數情況下,真的會影響一個人的一生,不幸的人在重複不幸,幸福的人在重複幸福。

童年是在陪伴與被愛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更容易獲得幸福,和賀子秋共同生活的李尖尖就是個鮮明的例子。

李尖尖雖然沒有媽媽,但爸爸把全部的愛都給了尖尖,所以尖尖樂觀、開朗、會見義勇爲,也會去愛身邊的人。

長大後,面對兩個哥哥的表白,尖尖分得清愛情與親情的區別,更清楚愛情是什麼樣的,所以她知道小哥的表白並非出於愛慕,也遵從自己內心的心願選擇了凌霄。

這個女孩,不會迫切的需要伴侶,更不會害怕失去,她懂得被愛的感覺,所以很輕鬆的就獲得想要的幸福。

看吧,童年幸福的人生過得有多爽。

據2014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制心“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調查”顯示,我國留守兒童數有6000多萬,差不多佔了整個農村兒童的37.7%,其中近一半在半年到一年內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

也就是說,每年大約有3000萬左右的孩子是見不到自己的父母親。

民政部於2020年1月19日舉行2020年第一季度例行發佈會,會上指出,2019年全國離婚登記415.4萬對。

可想而知,每年幾百萬對離婚的夫婦中,又有多少孩子會失去母親,而其中又有多少是母親不願意將孩子帶在身邊的?

這些數據,還只是表面現象,那些未登記的,或者直接被拋棄的孩子又有多少?這些孩子的內心,又該是多麼的無助,多麼的惶恐,多麼的不安?

如果可以,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看見這篇文章。

無論你生活在怎樣的境況之下,是貧窮,是離婚,是艱難,甚至哪怕是顛沛流離,都不要放棄自己的孩子,哪怕生活艱難,日子很苦,都不要撇下孩子,不要讓他獨自面對這個世界的寒冷與無助。

每個孩子的心裏,都渴望與媽媽生活在一起,苦一點沒關係,只要有媽媽的愛和陪伴,就很好。

身邊有被媽媽拋棄的朋友,如今這個朋友已經二十八歲,自己也結婚生子,當問他是想念還是恨自己的媽媽時,他苦笑着說:都有吧,我知道她離婚之後覺得養活自己都難,自然不會帶上我,但我還是不能理解,她怎麼捨得拋下我。

這個朋友說,如果他有選擇的機會,他寧可跟着媽媽喫苦,也想要跟媽媽在一起。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女人離婚或者遇到困難時拋棄孩子,有各自的迫不得已,但誰的人生,不是一邊流淚一邊奔跑?留孩子在身邊,或許有點難,但如果可以治癒他的整個人生,再多的苦也值得。

如果當初,賀梅沒有拋下子秋,再咬牙堅持一下,或許現在的子秋就不會過的那麼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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