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

备受关注的湖南常德

“大一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案

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被告人杨佰淇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悲观厌世,他产生“先杀一人壮胆再自杀的念头”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佰淇自2018年上半年开始,产生消极情绪,悲观厌世,逐步发展到产生自杀的想法。2019年3月23日,杨佰淇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独自离开学校寝室,先后在鼎城区某网吧等地逗留至当晚22时许,尔后产生先杀一人壮胆,然后再自杀的念头。

杨佰淇通过滴滴打车软件,随机网约到被害人陈某驾驶的湘J牌小车,23时4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一广场出入口时,杨佰淇突然拿出匕首刺向被害人陈某,直至被害人陈某失去反抗能力后逃离现场,后杨佰淇在其前女友的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依法鉴定,被害人陈某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心脏继发心力衰竭而死亡。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佰淇被诊断为抑郁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杨佰淇故意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佰淇持匕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杨佰淇故意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

案发后,杨佰淇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近亲属代为赔偿了丧葬费,经鉴定杨佰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故依法作出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宣判现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害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此前报道:

2019年3月23日23时40分,常德滴滴司机陈某将乘客杨佰淇送达常南汽车总站附近,杨佰淇趁陈某不备,用网购匕首连刺20余刀致其死亡。案发前,19岁的杨佰淇是湖南某技术学院大一学生。

同年4月28日,常德警方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有抑郁症,属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事发48天后,2019年5月9日,杨佰淇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此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害人陈师傅一家四口 受访者供图

2020年1月3日,该故意杀人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在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杨佰淇只说了一句话:“请法庭依法判决。”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在庭审之后,因被告家属不同意赔偿等原因,被害人家属撤销民事诉讼,他们希望重判被告人。

9月24日上午,被害滴滴司机妻子田女士再次回忆起8个月前的庭审现场时称,那时她质问被告人杨佰淇,为什么杀害与其无冤无仇的人?杨佰淇面无表情,沉默不语。开庭后,被告人及家属未向他们道歉,仅赔偿过5万元的安葬费用。

对于警方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被告人患有抑郁症,田女士表示一直不认可该鉴定结论。不过,此前他们曾向公安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但得到的结论仍是有抑郁症。

田女士称,作为家里顶梁柱的陈某出事之后,他年近7旬的母亲经常哭导致视力受损。田女士有时候想起丈夫哭泣时,5岁的小儿子会抱着她说:“没关系,我会比爸爸更爱你。”

对于以后的生活,田女士说:“我就希望大儿子好好工作,有能力养活自己,可以替他父亲担负起这个家庭;我也会带着小儿子好好生活”。

【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来源:湖南高院、常德中院、澎湃新闻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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