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2號樓

退役了,是不是時間可以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了?恐怕不是,退役的過程也是和很多時間節點聯繫在一起的,是必須遵循和不能遲到的。

究竟退役過程中,退役士兵會遇到哪些時間節點,這裏筆者就以現行的退役士兵工作法規制度爲主,梳理出11個時間節點供大家參考。

一、關於年齡、兵齡的規定,主要涉及的是退役方式選擇問題

士官服現役滿12年退役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中級以上士官,①年滿55週歲的,②服現役滿30年的,作退休安置。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

還有一種雖然說的是服役年限,其實說的還是軍齡問題。《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規定: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優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二、關於結婚時間的規定,主要涉及的是異地安置問題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三、關於安置報到時間的規定

主要涉及的是在移交安置過程中,退役士兵退役後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到問題,核心就是兩個時間“30天”“15天”。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應當自被批准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持退出現役證件、介紹信(集中移交的還應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書》)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報到登記。2、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的,視爲放棄安置待遇。

3、退役士兵在規定的到地方報到期限內,報到前突發重大疾病或者發生事故的,由原部隊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其中,離隊前由原部隊、離隊後由退役士兵本人或家屬,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書面說明情況,申請延期。申請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超過延期時間確實無法到地方報到的,由軍地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按實際情況妥善處理。——《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對未按時前來辦理手續的,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當出具告知書督促,同時明確其無正當理由超過告知書規定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的,將單方面開具《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單方面開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15個工作日內,退役士兵前來領取辦理手續的應當允許;無正當理由超過15個工作日仍未領取的,作失效處理後與前期督促等材料一併歸檔,按規定作“視爲放棄安排工作待遇”處理。——《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四、關於上崗時間的規定

主要涉及的是退役士兵到安置單位報到上班的時間問題,大家需要把握的是兩個時間:15天和30天。

30天:承擔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務的單位應當按時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達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務,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出介紹信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接收單位應當在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15天: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接收單位提供的信息,對臨近《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紹信》開出15個工作日仍未到接收單位辦理上崗手續的退役士兵,再次給予督促並記錄。——《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五、關於退役士兵待遇的規定,主要涉及的是勞動合同期限問題

並與退役士兵依法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單位正式員工同工齡、同工種、同崗位、同級別待遇。軍齡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業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接收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 

——《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六、關於一次性退役金時間的規定

這裏主要涉及的是一次性退役金的發放規定及激活退役金專業卡的時間問題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2、退役士兵自批准退出現役之日起30日內,到地方安置部門報到,持地方安置部門開具的《落戶介紹信》或退役後重新落戶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和退役金專用卡到安置地的髮卡銀行網點辦理退役金支取。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髮放管理辦法

七、檔案移交的時間規定,主要涉及的是退役士兵的檔案移交的時限問題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檔案,一般由部隊師(旅)、團級單位在士兵退役之日起20日內郵寄至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

八、教育培訓時限,主要涉及的是退役後的教育培訓問題

1、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者復學,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關於進一步規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九、關於稅收減免時間的規定

主要涉及的是自主就業、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在就業創業中的稅收減免問題,牽扯到的是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和實在優惠。

1、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關於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十、關於退役士兵適應期時間的規定

由於相關法規中對這個內容沒有具體規定,這裏筆者梳理了相關省市的規定供大家參考。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規定,單位接受退役士兵,應當給予退役士兵不少於6個月的適應期,不得實行試用期制、學徒工制的待遇。

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約定給予不少於6個月的適應期。

吉林省《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工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意見》規定:退伍義務兵分配到用工單位後,要實行3年適應期。用工單位要組織其進行熟悉業務、技術的培訓,以提高勞動技能。

十一、退役士兵保險接續的時間規定,這裏主要涉及的是退役士兵保險接續問題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適用以下政策。

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允許參保。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爲首次參保時間;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前退役的,軍齡視同爲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國家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的,軍齡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允許補繳。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延長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201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首次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一次性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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