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你以为换了驾驶人就不是酒驾了吗?

今天,警察叔叔就来曝光你!

近日,在济广高速曹县收费站处

发现一男子酒驾

被高速交警依法查处!

9月22日18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曹县中队民警视频巡逻时发现,在曹县收费站下道口应急车道内一辆白色奔驰轿车突然停车,驾驶座男子与副驾驶座女子换人后行驶车辆。发现该情况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拦截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马某面色紧张,拒不承认。民警提供视频监控证据后马某不再否认驾驶行为。期间,民警闻到马某身上有酒精气味,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6.6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经了解,二人是家人关系,从商丘到曹县朋友家办事,马某中午饮酒,心存侥幸心理认为高速公路上不查酒驾故开车上路,最终还是难逃“法眼”。

对此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菏泽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对驾驶员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00:11

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出现

反应迟钝 操作能力降低

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安全出行 平安归家!

双节即将来临

自驾出门游玩、探亲访友

行车路上谨记交规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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