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撞人案在經過了100多天的審理之後,不少最新的消息也是接連出爐

據悉譚明明及其家屬已經向法院支付了457萬的賠償款,想要和三位受害人進行和解。

其實,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當時花倆錢請個代駕師傅,哪還有後面這些鬧心事啊,弄得人家家破人亡,天各一方,弄這麼大輿論,讓法官左右爲難,遲遲難判。

畢竟譚明明的事情雖然很惡劣,但是也要考慮現實面,傷者寶馬車司機依舊在住院治療,相關的費用就高達幾百萬,而譚明明雖然拿出了457萬,但是唯一有希望和家屬籤諒解書的就是寶馬車司機

只不過雖然要賠457萬,但這些錢很多嗎?年富力強的三人,算少點,總計一年掙60萬,算還能工作20年,也有1200萬,加上養老金等,總計1400萬的可預期價值。加上傷者治療費,死者喪葬費,家屬精神損失費等等。2000萬都不算多。何爲重罰?如何重罰?家破人亡的三個家庭,就值457萬?

最關鍵的是,這457萬對於譚明明來說都是小錢,看看她自己在微博上分享的奢華生活,光是這些鞋子首飾珠寶,都超過千萬了,雖然這些錢肯定不是她賺來的,但是起碼也說明,幾百萬的賠償款想要拿出去給幾位受害人,那根本就是分分鐘的事情

別人在醫院花費了就有400多萬了,後繼治療費用怎麼辦,你花400的萬就可能保命,別人的命就不是命了。要花錢保命也行,在400多萬後邊在加一個0,看別人能否考慮?反之讓你家來個兩死四重傷的話,別人大方一點貼你個500萬看你家能否同意。

當然譚明明的鉅額賠償金也是肯定有作用的,媒體和律師都表示,一旦和家屬達成協議,簽署和解書,在量刑方面肯定對譚明明是有利的,說不定真的就不用判死刑了

其實法律的本質是懲惡揚善。要是姿態放低一點,首先博得受害方家屬諒解。尚有商量餘地。可從事發到現在聽說就沒主動和受害方好好溝通過,態度怎能不被認定爲惡。牛不喝水強按頭,家屬就算想拿錢,可拿完心裏不舒坦啊!

醉駕造成他人傷害,難道不是應該判刑的同時還得賠償嗎?爲什麼要以諒解爲前提?難道不諒解就不賠了?造成他人傷害由過錯方賠償醫療費用不是理所應當的嗎?雖然最終賠償金額還不能確定,但是按已經發生的費用進行實時賠付不難啊!爲什麼要讓傷者等錢呢?

只能說,譚明明想用錢保命,站在他們家的立場來說沒問題,但法律是法律,事實是事實,想得到人家的諒解,起碼拿出點實際行動,做什麼事情都要套路人家,用一些貓膩的手段給自己謀利益,真不愧是精明的商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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