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唐夢琳 東營報道

中秋遇上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近日關於國慶節中秋節加班費的問題成了市民關注熱點。23日,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關於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通知顯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6號)明確,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其中,10月1日國慶節與中秋節重疊。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的覆函》(人社廳函2020]135號)精神,現就2020年10月1日至8日期間加班工資支付問題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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