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陈某某为叔侄关系,往日亲情关系尚好,就因为认为关系好,占用叔叔一些东西是理所当然,不想,闹了纠纷,差点反目为仇。

陈某的自留地与陈某某住房左边自留地邻接。陈某某建围墙占用了陈某自留地边角约5平方米。陈某认为陈某某不经过商量征求同意而擅自占用土地,已经侵害了他的权益,很生气,要求恢复原状。陈某某认为自留地相接,地块相接处不都是直线,建围墙需要整齐划一,用地或多或少交叉互补,不同意恢复原状。人民调解员从法、情、理三方面入手,开展了调解工作。双方是叔侄关系,亲不亲,一家人,在遵法循理基础上,应以亲情为重,相互礼让。建议双方采取借用土地的办法,即陈某将此边角土地5平方米借给陈某某建围墙做院子,若以后陈某建设需要用到此土地,陈某某应给予便利,甚至退回围墙,将土地还给陈某,双方坦然接受,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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