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2点,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四中队在朝阳洞路开展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夜间查缉行动。

在23点55分左右,一辆白色吉利帝豪轿车停在查缉点不远处,民警随即发现驾驶员正准备和副驾驶位置的女士调换座位,民警当即制止了他们的行为。民警上前让该车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车司机有意躲避民警的目光和询问,驾驶室散发着酒气。民警怀疑司机有酒驾嫌疑,遂让其对着酒精测试仪吹气,该司机吹气值显示100mg/100ml,为醉酒驾驶。

经过询问,驾驶员刘某与妻子在花果园和朋友吃饭,席间刘某有饮酒。当聚餐结束后,明知妻子会开车,却因嫌弃妻子技术不好,自己强行酒后驾驶。看到交警查车,便想调换位置,被交警抓了正着。

据民警介绍,当天晚上的查缉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36起,醉酒驾驶3起。

在此,民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侥幸,侥幸往往就是不幸。

记者:滑婕

编辑: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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