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今年國家加大了對於農村地區土地的管理,並進行了土地確權工作,加上種地成本的增加,國家會給予農民朋友們一部分補助,以前的政策是“凡地必補”,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從2020年開始,這3類土地將領不到補貼了。

第一種,國家明確休耕期的土地

土地並不是一直可以不停歇的運作的,也是需要休息的,和人是一樣的。而且休耕後再進行種植,可以增加土地的活力,有經驗的農戶會今年這塊地上種植水稻,明年說不定就種上了玉米,這樣可以讓生態得到治理,通過改良土壤相應出現的問題,增強農業發展後勁,實現真正的不生產糧食。如果國家明確了休耕的土地,強制進行了種植,不僅沒有土地補貼,還違反了規定。

第二種,農民開荒的土地

農民開荒的土地是不屬於正常性質的耕地,也就是這塊土地一開始並不是屬於村集體分發到每個人手上的土地,但是所有權還是屬於村集體的,所以不能與承包土地享有一樣的權利,當然私自開荒地也不能確權。國家有明文規定,沒有經過相關不能批准私自開荒禁止開荒的土地,是不能享受補貼,因爲農民私自開荒都是沒有登記的,要想拿到補貼,除非確權登記。

第三種,明確退耕還林的土地

這一類土地就屬於不正常屬性的土地,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一旦明確退耕還林的土地,就不能繼續耕作了,同樣也是得不到的補貼。

所以大家在獲得補貼之前,一定要知道自己土地的性質。對此,大家有什麼想表達的嗎?歡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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