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部带保护套的手机,买一个带小碗的奶粉,买一双带鞋套的皮鞋礼品营销策略已经成为很多商家促销的手段。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电子商务,购物和送礼都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惯例。这种模式本应带来商家与消费者互利共赢的结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还可以获得额外的礼品,如果礼品具有高附加值,就更容易被迷住;对于商家来说,礼品往往是低成本、高价值的,可以提高交易率,起到促进作用。

然而,现实中,很多商家赠送的礼品都是“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问题产品。不仅如此,不法分子还以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商品和礼品为名,实施“礼品”诈骗,骗取消费者利益。这就导致了礼品营销策略背后隐藏的消费陷阱,使得消费者不仅无法从礼品购物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消费者因礼品质量差而受伤。比如,不久前,湖南长沙一位消费者在医院免费使用劣质玻璃茶壶烫伤,医院不愿为“茶壶免费”承担责任。经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介入,医院与消费者达成赔偿协议,所有问题礼品全部召回。

“礼品是免费的,所以免责”,一些商家抱着这样的观念,忽视了礼品的质量,甚至为此而生气,这使得赠品的乱象越来越严重。事实上,我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奖品、礼品等视为销售商品。同时,《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其中包含奖销售的奖品和礼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不合格商品作为奖品还有礼物。也就是说,商家不得在礼品的基础上送出劣质商品和“三无产品”作为礼品,商家还应保证所附礼品的质量。

赠品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才会得到的附带商品。这不是商家的免费“施舍”,而是一种买卖行为。商家对赠品应承担与所售商品同样的责任。而且,即使是免费赠送,也存在质量问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各种安全隐患,甚至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人类法律也不允许这种礼物。如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礼品的损害,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礼品也是消费者欺诈的一种形式。商务礼品不仅要成为商务钓鱼的“诱饵”,更要成为消费者真正享受的实惠。要让“免费赠品”成为商家的共识,就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划定红线,同时也要让消费者积极维权,让经营者诚信经营。只有让礼品活动真正成为商家的让利行为,而不是商家欺骗、猎杀消费者的工具,才能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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