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以及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校园管理工作的提醒函》的精神,现将2020年国庆假期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中秋放假时间:10月1-4日。

二、国庆、中秋假期倡导师生原则上不跨省出行,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三、师生员工如跨省出行,需向所在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报告去向和起止时间;如省内出行,需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省外学生回家,报备即可。但不得去往属于或出现中风险以上疫情的地区。返校时若所在地区出现中风险以上疫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返校。

五、放假前各班需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在学工系统做好学生去向登记。

六、各教学单位做好留校学生的动态管理及安全管理。

七、按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国庆、中秋假期要做好校内后勤服务、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小卖部、超市物价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吃饭、洗澡等生活保障水平。

八、国庆、中秋假期期间校门管理按日常防控要求执行。

目前,我们已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但仍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各院系部、相关部门,要全面弘扬和践行伟大抗疫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盯紧抓牢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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