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也是一个大家庭,为了激励员工,有一些老板总会想尽办法为员工发一些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或者是特别有价值的年终奖,那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了,而且确实很有效果。但是如果送年终奖的时候搞一些小动作,那就会惹人厌烦了。

上海有一家公司,为了鼓励老员工,年终奖是50辆奥迪豪车,本来这些员工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也确实是非常有事情,感觉老板也是特别大方,没有哪一个老板会有这么豪气的年终奖,50辆奥迪车加起来确实是很值钱。

但是当看到附加条件以后,员工却很不满意,甚至还直言不讳的表示,这样的好车还不如没有,拿到手我就是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哪一天就把自己给坑了。

原来是老板要求拿到奥迪汽车的员工必须要签订一份协议,在协议有效期之内,员工不可以主动离职,而且每个月都要完成公司制定的工作目标,如果完不成就要把这一辆奥迪车给还回来,还要支付一定的折损费用,这样的套路也是没谁了,如果不想发这样年终奖,还不如没有,各位车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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