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轉業後,如何在事業單位轉爲幹部管理崗位
作者|灰灰菜編輯解答
諮詢:
你好軍路,我是一名大學生士兵,2017年安置到我們老家一所事業單位,因爲我學歷是本科,但安排的崗位卻是一些普通工勤類的,從安置報道那天開始我就一直向領導反映自己想要轉幹部管理崗,但是領導每次都是口頭答應,實際上一直給我拖到現在。安置後的一腔熱血,現在已經快被磨光,我想問下轉崗位就那麼困難嗎?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編輯解答):
你好戰友,根據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明確要求:
事業單位通過實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係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係轉變。
爲貫徹落實有關要求,原人事部2006年出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06]87號),各省市也相繼出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各地轉崗位都需要根據自身單位實際和滿足一些條件纔可以。
小編也諮詢了一些在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回覆是:現在事業單位已經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了,因此沒有你所說的幹部管理崗。
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要求,凡所在單位有空餘崗位,本人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可聘用到相應崗位並享受相應待遇。
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單位對應的崗位沒有空餘,或者有空但被已經申請的人員所用了,因此建議你先申請,然後等有空餘崗位後再進行其它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