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务工的韦先生,与网恋“女友”相处一年多,先后向对方汇款总计1万元,在多次要求见面遭拒后,他来到这位“女友”的老家—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希望可以见到这名网恋女友,可对方却玩起了失踪。来宾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原来是一起以婚恋为由的诈骗案。

2019年5月,韦先生通过某相亲网站认识了一位来宾籍名叫“梁秀春”的女子,聊天过程中,善解人意的“梁秀春”获得了韦先生的好感。聊天中的嘘寒问暖,让已经38岁的韦先生感到十分暖心。相识半年多之后,他主动向“梁秀春”提出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对方也欣然接受了。

“两人在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后,韦大哥多次向这个‘梁秀春’提出,要到她的家里面来见面,但是这个‘梁秀春’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不让韦大哥过来。”

“梁秀春”跟韦先生说,双方关系发展太快了,希望能再多了解对方性格,觉得合适再见面。“梁秀春”的这个说法,让韦先生更加认定,她就是自己想要找的另一半。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他们通过视频聊天,相互了解对方的生活状态。

“今年5月中旬,‘梁秀春’就跟韦大哥说她的手机坏掉了,韦大哥马上就通过网购,给“梁秀春”发来了一部手机,价值2399元。”

接下来的四个月,韦先生先后在”纪念日”、“七夕节”等日子,送给“梁秀春”价值一万元的财物。这时,韦先生再次提出见面,仍遭到了“梁秀春”的拒绝。

“韦大哥给‘梁秀春’买了一部手机,这个收货的地址是在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所以韦大哥就按照这个地址,来到了我们良江镇,但是并没有找到“梁秀春”的家。”

无奈之下,韦先生只好向派出所求助。让他想不到的是,民警发现辖区内并没有“梁秀春”这个人。“梁秀春”的神秘“失踪”,再加上韦先生阐述的经过,民警初步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以婚恋为由的诈骗犯罪,于是马上立案侦查。

“我们怀疑,‘梁秀春’应该是冒用了他人的身份,与韦大哥进行交往。通过摸排比对、综合研判,还有公安大数据分析,我们就发现辖区有一名叫覃某的女子,身份信息与‘梁秀春’极其相似。”

随后,警方依法将覃某传唤到派出所。覃某承认了自己在网上冒用“梁秀春”这个名字,以28岁的年龄未婚的身份与韦先生谈恋爱,最终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经查,嫌疑人覃某36岁,不仅已结婚,还有两个小孩。目前,覃某已将1万元退回给韦先生,虽然覃某已经取得韦先生的谅解,但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已对覃某采取 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的措施。

记者/蒋君妮 通讯员 /莫崇贵 朱建鹏 黄帅

编辑/法治君 责编/大玮 爱云 审阅/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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