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9月27日電(記者 張尼)國慶中秋雙節將至,又到了“荷包捂不住”的消費旺季。不過,來自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節假日期間的非理性“突擊消費”也容易引發預付費合同糾紛。法院提醒,消費者在“買買買”的同時也要擦亮眼睛,並妥善保管好預付款憑據等,方便日後維權。

資料圖:大批遊客進入南京中山陵參觀。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節假日預付費合同糾紛多集中在三大領域

記者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自2017年至今年8月底,該院審結的包括教育培訓、旅遊、餐飲、娛樂、健身、美容美髮等涉及預付費合同糾紛案件共計586件。其中,大部分爲節假日期間訂立合同,並預存費用的案件。

從案件特點看,節假日期間預付費合同糾紛多集中在旅遊、美容美髮、餐飲服務領域。

預付費合同糾紛被告一般爲經營者,呈現集中化特點,多爲“多訴一”的涉衆串案。由於預付費合同糾紛訴訟多集中於旅遊、餐飲、美容美髮健身等行業,同一經營者對應消費人數衆多,經營者一旦出現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有瑕疵的情形,容易形成羣體訴訟。

此外,預付費合同糾紛類型化明顯,糾紛類型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未訂立書面合同,經營者推銷辦卡時的口頭承諾在消費者實際消費時未能兌現,雙方由此產生爭議。

二是經營者因資金鍊斷裂或經營不善導致門店關停,消費者預付卡中的剩餘未消費金額不予退還。

三是經營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特別是關於退費的約定,存在“霸王條款”,消費者與經營者就該條款內容產生爭議。

四是經營者未徵得消費者同意,不當處理、泄露消費者在預付費辦卡時填寫的個人信息,存在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或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的行爲。

資料圖:廣州北京路步行街。 陳驥旻攝

遇到陷阱如何維權?這些證據一定保留!

二中院方面表示,部分消費者在節假日期間更趨於非理性消費,購買商品服務有從衆心理。許多經營者抓住消費者這一心理,利用多種促銷方式,想方設法增加銷售金額,預付費方式便成了商家募集資金的有效手段。由於消費者對合同條款的把握不像平日“字斟句酌”,一些本可繞開的“坑”卻大意跌入。

因此,法院提醒,消費者在十一小長假 “集中花錢,突擊消費”的氛圍中一定要保持理性,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和經濟狀況,科學理性地選擇、購買預付費消費卡。

消費者在辦理預付費消費卡時,切忌被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密集廣告轟炸洗腦,一定要保持理性,不要在第一次接觸銷售人員時就倉促決定購買預付卡。尤其是一些新開業的門店機構,需更加慎重。

在準備購買預付費消費卡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了解合同有關條款,對於沒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約定過於簡單的,要另行簽訂詳細、明確的書面合同。

此外,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預付費消費的合同、預付款憑據,如果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支付,應覈對收款商家和合同相對方的身份是否一致,保存好支付界面截圖。後續每次消費要求商家提供單次消費憑據,用以覈對預付卡內餘額,防止多刷或盜刷。

與商家發生糾紛後,及時通過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和全國互聯網平臺“12315”等渠道盡早向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組織、民調組織等機構反映問題,及時維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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