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开矿挣钱致富

深夜非法盗采煤炭

结果纷纷落入法网

近日

伊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

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简要案情

近日,伊旗公安局食药资环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伊金霍洛旗某村有人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煤炭资源。

接警后,伊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等人依法传唤。经查,2019年6月至9月期间,王某、赵某通过韦某雇佣3名工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夜间使用电镐、农用车等工具偷采原煤600余吨,涉案总价值达20余万元,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王某、赵某对其非法采挖煤炭资源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伊旗公安局已对非法采矿案6名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非法采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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