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兩人因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27日援引武漢市紀委監委消息,近期,武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礄口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餘雅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12月7日,礄口區人大常委會在籌備區人大會議時,以參會人數較多,區後勤保障中心無法接待代表進餐爲由,違規向所有參會代表及工作人員共計538人,以現金形式發放誤餐補助共計27.46萬元。2019年5月,時任礄口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餘雅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漢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劉友保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問題。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劉友保在擔任漢南法院工會副主席和代主席期間,違規審批、審覈、發放慰問金、過節費、加班費、工會活動費等,共計243730元。2020年1月,劉友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新洲區教育局學前教育工作站黨支部書記柳仕春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9年1月8日至11日,新洲區學前教育工作站分成兩個評估小組,對全區15所幼兒園辦園水平等級進行了評估認定。在評審過程中,柳仕春收受了5所參評幼兒園各500元禮金,共計2500元。2020年1月,柳仕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內保大隊一級警長石詠林私車公養問題。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2月3日期間,石詠林利用管理該內保大隊公車之便,拿公車油卡給自己的私車加油5次,共計1861元。2020年3月,石詠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洪山區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易羣違規喫喝、公務餐飲浪費問題。2018年11月16日,洪山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在職黨員17人,前往紅安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培訓活動。當晚,易羣聯繫洪山區某酒店,要求按18人(含司機)、每人40元的標準訂餐,並點了一份售價388元烏龜火鍋的高檔菜餚。返程途中有6人提前下車,但易羣未更改菜餚或降低用餐標準,並超標準報銷餐飲費用。2020年6月,易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