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看到的採坑區,平均覆蓋層厚度110米,工作線長度2400米。已經形成了生產、排土、治理、復墾、綠化的良性循環。”走進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天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武家塔露天煤礦,該礦安全礦長喬治福望着採坑區裏的綠植面露欣喜。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的露天煤礦採坑區上方綠植依稀可見。孟佳澍 攝

礦坑黑深,溝壑縱橫,煤土飛揚,這是許多人腦中的煤礦印象。但走進這座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的露天煤礦,映入眼簾的卻是草木青翠,花香鳥語,風景宜人。這座以高標準建設的綠色礦山,讓露天煤礦煥發了勃勃生機。爲依法保護好如畫般的綠色,《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立法班子付出了辛勤努力。

2019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向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綠色礦山建設的立法建議。今年7月23日,內蒙古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通過了《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 陳立庚 攝

《條例》的制定不僅爲礦山企業綠色可持續發展“量體裁衣”,也爲今後綠色礦山建設提供了法治保障。從昔日採坑區到如今綠田園,礦山復墾非一日之功。僅武家塔露天煤礦,綠色礦山建設已完成土地復墾面積5300畝,其中,蔬菜基地、中蒙醫藥種植區、枸杞種植區等綠色田園不一而足。

武家塔露天煤礦的生態復墾案例是鄂爾多斯市綠色礦山建設的一個縮影。鄂爾多斯市資源豐富,其中探明煤炭儲量1930億噸,佔全國的六分之一左右,給綠色礦山建設立法是大勢所趨。

鄂爾多斯市準能集團復墾綠化航拍圖。鄂爾多斯宣傳部供圖

“之前的綠色礦山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急需制定一部符合鄂爾多斯市實際、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讓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在經驗交流座談會上如是說。

地方立法的關鍵是建立健全完善的立法工作機制。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靳銳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我們在立法過程中,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工作格局,特別是通過深入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進一步拓展了羣衆參與立法的渠道,更好地彙集民意、集聚民智。”

鄂爾多斯市一復墾區風景圖。鄂爾多斯宣傳部供圖

在《條例》修改過程中,鄂爾多斯通過發佈公告、調研、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徵求政府及有關部門、旗、區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繫點、立法諮詢顧問、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共徵求意見300餘條。”

“只有通過廣泛徵求意見,全面掌握我市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才能找準立法的着力點,增強法規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振懷說,“立法過程中,我們從專業角度對條例(草案)進行分析論證,並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具體條文內容等提出意見和建議26條。”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

設計好“關鍵的那麼幾條”“管用的那麼幾條”,立出有特色、真管用的法規,成爲制定條例時的底層邏輯。

鄂爾多斯市黑岱溝露天煤礦作業面。鄂爾多斯市宣傳部供圖

《條例》共五章52條,對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工作原則、政府職責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規定。重點針對綠色礦山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煤礦開發利用水平參次不齊、土地復墾及閉坑治理面臨的形勢嚴峻、非煤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程度低、共伴生資源及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低、企地和諧亟需改善、綠色礦山監管部門參與度不高等問題。提出了煤礦開發利用具體要求、分區分類實施土地復墾治理、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固體廢物及廢水資源化利用、礦山准入要求、構建企地和諧等規定,明確了政府、部門及礦山企業和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鄂爾多斯市察哈素選煤廠。鄂爾多斯市宣傳部供圖

條例立足鄂爾多斯市情實際,體現地方特色,做到了“五個針對”。針對土地復墾中存在的問題,《條例》明確規定了採礦權人應當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礦山環保、水土保持、地質環境治理等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管理使用;採礦權申請人或採礦權人應當在辦理建設用地申請或者採礦權申請手續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隨有關報批材料報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針對鄂爾多斯東西部自然地理環境差距較大的實際,對水資源、表土資源相對富足地區的露天礦山和水資源、表土資源相對貧乏地區的露天礦山復墾和環境治理,分別進行了規定。

針對礦山企業和礦區內居民矛盾糾紛突出的實際,規定旗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村民代表與企業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化解協調機制;採礦權人應當與礦山屬地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嘎查村(居)民委員會建立磋商和協商機制,妥善處理各類矛盾。

針對草原生態脆弱和保護草原的要求,明確了嚴格限制在草原上新建露天礦山,確需在草原上新建露天礦山的,由市、旗區人民政府根據地區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結果,綜合論證露天礦山開發必要性,並依據論證結果向登記機關出具意見的內容。針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在計提、存儲、提取、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明確了各方責任,並由市、旗區人民政府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配套規定。

今年8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召開全區綠色礦山建設推進會,強調綠色礦山建設是發展理念、發展模式的根本轉變。各地主要領導要親歷親爲,下決心解決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造成的破壞問題。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切實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融入到思想和行動中去,貫穿在礦產資源規劃、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全過程。

不負綠水青山,方得金山銀山。鄂爾多斯基層立法在着力破題“礦產資源開發對生態造成破壞”的過程,也是用法治思維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建設注入法治力量的過程。地方立法給綠色礦山修復“量體裁衣”也爲今後開展綠色礦山修復、建設和管理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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