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小事#

她叫小燕,今年28岁了,这已经是二婚了,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好像才24岁,我依稀记得一些。所以这次一看到她,忽然就冒出这样的想法:她又来了。我也知道,这么想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是不对的。估计,也有可能是因为对她有些耳闻,传言说离婚后跟人订婚不是一次了,所以才有这样的印象吧。但回头想想,这种想法是那么的荒谬。一者,只是传言并未得到确认,不可以此为据;二者,这本就是人家的私生活,不该有不好的印象。

既然她要离婚,就听她说说吧。

她说,她这次结婚从认识订婚,到举行婚礼领证,用时很短,也就一个多月。之前确实也接触过别的男人,但都觉得不靠谱,所以都没订婚。这次因为是亲戚介绍的,亲戚保证的很好,再加上接触了几次,她觉得这个男人很老实很实诚,而且明知道她带着一个男孩,不但不嫌弃,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家人都对孩子异常的好。所以她觉得,她和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也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按照本地的习俗,结婚的彩礼本该有二十多万的,即使是像她这样的二婚。但她觉得人好就行,没有坚持彩礼数额,男方给了十万元彩礼款。男方家只有一个条件,结婚之后想要把孩子的姓改为跟他。哦,这个孩子是她跟前夫生的不错,但跟小燕的姓。小燕心想着自己也是打算共同度过一生的,只要他人好,给孩子改姓她也支持。

但婚后一同去公安机关给孩子改姓的时候才知道,改姓需要孩子的亲生父母都同意才行,而孩子的亲生父亲早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小燕哪还能联系得上?即使联系上,以小燕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不会同意的。小燕想的是就不改了,自己也不是不真心相过日子,但小燕的丈夫却无论如何不同意。因为改不了姓氏,他和他的家人对小燕和孩子的态度,慢慢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让小燕接受不了,于是两个人开始吵架、生气。

有一次双方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他竟然对小燕动手了,小燕报警之后,警察调解后就走了,小燕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屈辱,随后也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过了几天,在媒人的从中斡旋之下,小燕丈夫的父母,自愿将一栋小产权房、一辆轿车自愿赠与小燕和丈夫,并在媒人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

小燕结婚后本就和丈夫一起居住在那个楼房里,所以也没觉得怎么样,车呢她也不会开,所以一直也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就又回去共同生活了。只是好景不长,二人还是经常因为孩子的事发生矛盾,最终以小燕带着孩子回了娘家的方式结束。他也没有再去接叫过她,她也没有心思再回去了,离婚的念头自然就出来了。

事情大致就是这样。后来,小燕起诉至法院,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到了期限,小燕又提起了第二次诉讼,这次小燕委托了律师,按照律师的指引,小燕的诉讼请求包含离婚、要求抚养婚前的儿子不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要求返还陪嫁,要求分割婚后的赠与财产。而男方呢,只有一个要求,只要小燕返还彩礼就同意离婚。

经过法院多次调解,男方坚持要求返还彩礼。而小燕的律师则坚持让小燕分割财产,小燕经过多次考虑法官的话,最终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只要求离婚和抚养孩子。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小燕抚养,彩礼不予返还,财产归男方所有。

平心而论,这个结果比较能让人接受。从法律规定上说,返还彩礼确实没有依据,双方已然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半年有余,而财产部分,本该有小燕的一部分。

还有一件事,小燕后来才明白的,男方如此看重她带着个男孩,坚持要改姓,是因为男方不能生育,以前做过睾丸切除手术,也无法进行性生活。结婚当晚,小燕发现这事后,独自落泪许久,但总以为他对她和孩子好,就勉强接受了,没成想他们看上的是她的孩子,她总说自己傻,这次是真傻了。而且还宣扬说她骗婚,她赌气什么都没要,就是要证明给大家看。

只是,这样真的值得吗?或许吧,只要她自己觉得值得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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