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加強信息披露互動平臺管理#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核心, 就是督促企業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給投資者一個真實的上市公司,確保投資各方的公平交易投資環境。但現實中,一些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進行內幕交易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的秩序。

最近,監管部門連續出重拳對信息披露違規和內幕交易進行嚴打,也是爲了淨化投資環境和維護市場秩序。

首先,證監會向信披違法違規行爲開刀,將加強對投資者互動平臺的管理

最近,證監會發言人明確表示,針對近期有上市公司在盤中發佈與一些熱門公司或熱門概念相關事件的互動消息、隨後股價拉昇的行爲,部分公司存在利用互動平臺披露誤導性信息的行爲,證監會後續擬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

目前有部分上市公司利用投資者互動平臺披露誤導性信息,監管部門已經注意到,如“利用新冠肺炎防控“蹭熱點”,違法違規披露信息。“證監會正在評估、總結互動平臺運行存在的相關的問題,後續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加強對平臺的管理和自願性信息披露的監管,持續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嚴厲打擊。

實際上,監管部門一直在對存在披露誤導信息行爲的公司進行嚴格監管,已經其中4家立案調查,對12家公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對9家公司下發監管工作函,對10家公司通報批評,對2家公司公開譴責。

上市公司投資者互動交流平臺是2011年以來,滬深交易所爲了引導和促進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等各市場參與主體之間的信息的溝通而建立的平臺,目的是及時提供投資者關注的信息,但絕對不是誤導投資者的手段和方式。相信,下一步對信息互動和披露會進一步規範。

其次,證監會部署專項整治行動針對證券“黑色”產業鏈重拳出擊,同時對惡性違法違規行爲保持“零容忍”,對股市短期加劇動盪和長期利好

近日,證監會部署專項整治行動,針對證券“黑色”產業鏈重拳出擊,嚴打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黑羣黑APP等四類違法活動。

其中嚴打四類違法活動中嚴打股市黑嘴、嚴打非法薦股和黑羣黑APP等三類都或多或少與信息不對稱有關。嚴打證券“黑色”產業鏈有利於規範和整頓證券市場秩序,特別是那些所謂的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等,更是我國股市的一大股市“毒瘤”,“黑嘴”是通過編造傳播虛假誤導性信息,利用信息優勢操縱市場的機構及個人;“黑莊”和“黑嘴”利用自己掌握的真實信息和內幕信息,對投資者做出相反的引誘和誤導,或者根據莊家的需要進行誘導投資,所謂的消息市曾經是我國股市投資的非常具有特徵性的現象,並打造了一波又一波的股市造富神話。打擊股市黑嘴和非法薦股實際上是打擊黑莊和股市操縱市場行爲的延續,從而對股市正常的投資行爲是一種利好。

嚴打黑羣黑APP,包括藉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創建羣聊,或者開發上線APP,從事引流或直接開展違法活動等,不僅是保護股市投資者正當投資權益,更是嚴打各種APP投資騙局。

9月22日證監會又明確全面、辯證把握“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之間的有機聯繫。堅持依法依規監管,對惡性違法違規行爲保持“零容忍”。

證監會通過各種方式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上市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相關信息。同時,保薦機構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在審覈過程中,如果發現有違法違規的情形,將依法嚴肅查處。

其三,現在中仍然存在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規範甚至存在內幕交易的可能,如國聯證券和國金證券的合併已經引起監管的重視並已經啓動覈查程度

最近證券機構的兼併重組成爲市場的熱點,特別是國聯證券將收購國金證券引發廣泛的關注!但是事件的詭異之處在於9月19日就有多家媒體爆料,國聯證券與國金證券已經簽訂了《股份轉讓意向協議》和《國聯證券與國金證券之吸收合併意向性協議》,同時擬受讓長沙湧金(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國金證券約7.82%的股份。9月20日,消息卻得到了官方的證實,國聯證券與國金證券因爲合併而雙雙發佈停牌公告。

重要的是,合併公告發布前,股價先漲。合併公告於9月20日發佈一個交易日,兩股午後雙雙漲停。被媒體質疑合併相關內容提前泄露,並質疑當事各方是否涉嫌信披違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也表示,已關注到國聯、國金合併中可能涉內幕交易的情況,並且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公司自查,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啓動了覈查程序。相信會對大衆有一個真相的揭示。

其四,我國將出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稿)》,進一步完善了信披原則、披露事項、賠償責任等內容,同時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我國一直重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2007年我國就已經發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40號),目的是規範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爲,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明確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

根據目前存在的上市公司披露誤導信息的行爲,2020年7月發佈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稿)》,目的是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法定義務,解決投資者和管理層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強調了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完善了信披原則、披露事項、賠償責任等內容,同時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進一步強調董監高等相關主體的責任。

此次修訂還進一步強調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強化董事會在定期報告披露中的責任;要求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定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一步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配合義務,並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信息合規披露、嚴打內幕交易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通過嚴打信息披露違規可以爲資本市場提供一個健康的環境,值得期待。(麒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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