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5日讯 济南的赵女士前几天逛街的时候,用一条金项链换了三件金饰,而且样式还都挺好看。可这三件金首饰让赵女士高兴了没几天,朋友的一句话,让她觉得自己这事办得不划算,甚至是被坑了!

以旧换新 一条金项链换三件金饰

9月15号,赵女士拿着自己一条16.12克的黄金项链,来到了招金银楼济南荣盛店进行以旧换新,经过一番精挑细选,赵女士选中了三件金首饰,而这三件金首饰的总价刚好是她原来那条金项链的换购价7882元。

“换标价的话,就是把我的金首饰折成钱,再换成同等价格的首饰。我的金链子是16.12克,是7000多块钱一共。再换他们7000多的一口价的产品。也就是说,换了这三件儿,价格是7000多一共。”赵女士告诉记者。

赵女士当时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一条项链换来了三件金首饰,有挂坠还有戒指,还都是时新的样式,赵女士是满心欢喜,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想怎么划算,可几天后朋友的一番话,让赵女士有点可高兴不起来了。

赵女士说:“我朋友说你这样换太不合适了,要不然你去称称吧,肯定没有那些克,不够。我就去称了,称了之后,结果这三件儿确实是没有那些克,一共9.51克,我原来的金项链是16.12克,差了6.62克。”

缩水!重量从16.12克变成9.51克

以旧换新,从数量上,赵女士一条金项链,换成了三件金首饰;可重量上,这金首饰却从16.12克直接缩水到9.51克,一下折损了6.61克,按照赵女士依旧换新确认单上的金价489元每克算,赵女士损失了3200多块钱,这样一算,赵女士是亏了。

仔细回想整个以旧换新的过程,赵女士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因为自己选新首饰时,销售人员压根没有提克重的事,而且三件金首饰的价签上只有价格,没有克重。

发现自己金首饰的重量“缩水”后,赵女士第一时间找到了金店,想换回自己当初的旧料,或者换回同等克数的金饰,可对方却回复:“换的话只能把这三件再称克重,称了之后多少再换多少,克对克,就是9.51克换9.51克。”

金店的回复,赵女士不能接受,赵女士认为:金店以旧换新的活动,实在是太“坑”了。

赵女士说:“我看网上有好多曝光的,说是坑,我是觉得有点儿坑。这一转眼三四天的功夫,3000多块钱就没了,我要再回去把它换成克重,或者是回收给他们,我就损失好几千。”

记者暗访:标价产品与重量无关

16.12克重的一条金链子,通过金店的以旧换新活动,变成了三件总重量9.5克的金首饰,这听起来的确是有点匪夷所思,那这家金店在推销的时候,是不是像赵女士说的这样,存在“坑”呢?我们的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记者打着想“以旧换新”的需求,来到了招金银楼济南荣盛店,得知记者的来意后,销售人员讲解起了店里“以旧换新”的政策。

销售人员介绍,如果“以旧换新”要兑换黄金饰品,可以挑选标价金饰和按克重计算价格的金饰,记者挑选了一个标价金手镯,价格11400元,空心、上手分量很轻,销售人员介绍说,是因为古法工艺导致价格昂贵,并没有介绍手镯的克数,直至记者提出分量轻的问题后,销售人员才介绍这类商品并没有克数,贵在工艺,按标价售卖。

无独有偶,记者发现,赵女士换购的三件金饰,也在标价产品的行列。销售人员承认,当初并没有告诉赵女士三件金首饰的克数,一是因为自己不清楚;二是因为标价产品,与重量无关,其他的退换货条件已经跟赵女士说明白了。对于赵女士提出换回旧料或者换回同等克数的金饰,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实在无能为力,因为顾客确认单上写得很清楚,标价换标价,克数换克数。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赵女士换购当天,先是换了18K金的产品,在佩戴产品吃了一顿饭后,感觉18K金不合适,又回店里要求换标价黄金产品,考虑到时间短,当时她们就同意了,没想到隔了四五天,赵女士又找了回来,再次要求退换。

协商:商家同意顾客按克重重选金饰

“(很多商品是七天无理由退换的)首饰没有的,你可以打12315,咨询咨询,黄金有没有七天无理由退换?黄金是没有的,黄金没有质量问题,没法退换货的。”金店销售人员说。

因为黄金饰品的特殊性,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赵女士觉得挺冤,短短几天自己的金饰从16.12克缩水到9.51克,那金饰标签不标重量的做法合适吗?销售人员又是否应该告知消费者呢?就在这时,金店的巡视店长赶了过来,在了解了赵女士的情况后,同意让赵女士重新按克重挑选金饰。

经过一番精挑细选,赵女士最终选择了一条17.76克的金项链,并补足了差价和折旧费。

赵女士的问题解决了,但关于金饰以旧换新,消费者还是要了解:现在金店搞以旧换新,旧的回收,基本都按克重来核价,想要换新,则大都有两种方式,要么按吊牌一口价;要么按克重来计算价格,由于吊牌一口价的首饰,一般加工费比较贵。所以大家换新时,建议要换以克重来计价的首饰,这样才是相对最为划算的。总而言之,不管销售人员如何说,作为消费者,一定要自己把账算清楚,这样才能少吃亏。

闪电新闻记者 夏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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