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在社会道德的约束之下,很多现实生活之中的爱情是不被允许的。这些问题大家都清楚,每一个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但关于道德层面的东西,哪怕是遇到了真爱,也需要回避。

比较有意思的一个话题,那就是诗人余秀华曾多次表白李健,但最终却惹得大家舆论与反对,甚至有不少的网友形容余秀华就是一个荡F一样的存在,她怎么配得上李健呢!

但在余秀华的身上,其实还有关于质疑她的另外一种声音,这一种声音来自于大家对她残疾人的谩骂,也有来自于她对大家的击反,总之余秀华就是一个自己能引发大家讨论的诗人。

近期在一个采访之中,余秀华回应了关于自己表白李健的理由,用她的话来形容:喜欢就是喜欢,我喜欢与爱他是我的权力,有我示爱的权力,这一点谁也不能把它夺走,就连李健的妻子也不行。

李健可以拒绝,她的妻子也不能否认我爱李健与对李健表白的这一种自由。也因此余秀华这样子大胆而且不顾一切的观点,很多网友提出一个疑问,那就是余秀华这一种爱慕与喜欢有没有违背常理,有没有超过道德层面?

其实从开始,大家看到的是余秀华对李健的更多的是一种喜欢和热爱的表达,但久而久之,余秀华的表白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爱慕之情。比如开始写给李健的情诗“有多少爱恋只能遥遥相望,像月光洒向海面”。

可到了后面她写给李健的情诗就更大胆了,比如“玫瑰开始吐蕾了”,对于情与爱的表达,显然余秀华更近了一步。

对于余秀华这一种大胆的表达,有网友给出了这样子的评论:人家只是在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对爱情的渴望,正如明星被爱一样,有人爱林青霞,有人爱刘德华,仅此而已。

但也有人这样子评论:作为诗人,你的诗可以大胆可以无所畏惧,但至少要保持一定的规矩。可以露骨的表达,但爱别人是不需要给别人增加麻烦。

网友评论:成年人应该做成年人该做的事,表达爱意是可以接受的,有示爱的权力,谁也不能把它夺走。但如果打扰到了别人的生活,这就是不礼貌的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