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要求各地要強化校內激勵作用,構建完善的教師激勵體系。關於績效工資方面,強調指出:健全績效工資激勵,完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在考覈的基礎上自主分配,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功能。對於這個方面的問題,筆者談幾點個人看法:

首先、正確認識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及其功能,要充分體現“獎勤罰懶,獎優罰差”的作用,不能“兩極化”處置。教師績效工資是根據教師的教學效率而發放的工資。經國務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這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重大舉措,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對教師的親切關懷,對於依法保障教師收入水平,激發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書育人事業,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當年《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發佈時就明確指出:地方各級政府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其次、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和辦法,不能校長一個人說了算,必須經過全體教師員工的投票表決。教師績效工資發放原則與標準,着重體重四個方面的要求:①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②完善績效考覈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③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④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尤其是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在多年的實踐中,存在諸多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例如缺乏合理機制和體制的權威性與穩定性,最後都是流於差不多就是校長說了算,根本起不到激勵作用!

再者、中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要制度化和透明化,充分體現公平公正,拒絕校領導“暗箱操作”,堅決杜絕不正之風。獎勵性績效工資令廣大教師最大不滿意的地方,就是拿教師應得工資說事,換句話說,就是“從老張的口袋裏掏錢給老李,並且中間還有諸多貓膩,誰經手都要想方設法截流一部分,尤其是那些不幹活、少幹活、幹輕巧活的校幹們,基本上都是肆無忌憚地拿最多的獎勵性績效”,說到底,這個獎勵性績效工資變味成了“坑”普通一線老師。更爲嚴重的是,校主要領導的親戚、親信、和走狗們,可以耀武揚威地每年拿着最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幹着最輕鬆的活,在學校裏指點江山,這嚴重打消了普通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幹多幹少、幹好幹壞反正都是那點獎勵性績效工資,何苦去費那個勁,“當天和尚撞天鍾”就是了!

綜上所述,筆者認爲,關於“教育部等部門發文,績效工資應向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你咋看”的問題,其實反映出我國教師績效工資實施以來的諸多弊病,國家教育主管部門也是及時發現了問題,針對性地進行整治與整改,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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