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平乐警方接匿名群众报警称:在平乐县源头镇源头农场,摩托车与拖拉机碰撞,有人受伤严重,请求出警处理。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查,黄某某驾驶无号牌方向盘式拖拉机从源头镇源头农场一小岔路左转弯出来往车田方向行驶,至源头镇主街道时,在转弯过程中与欧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右侧部位发生碰撞,造成欧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黄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方向盘式拖拉机转弯时未避让直行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0年9月24日,平乐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某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