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非居民直供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降低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044号),结合本市实际,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降低本市非居民直供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详见↓

非居民直供用户,是指在物理上由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管道直接供气的非居民终端用户。

自2020年10月1日起,除天然气发电厂、漕泾热电外,本市非居民直供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统一降低至每立方米2.50元。天然气发电厂、漕泾热电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详见下表)。

除天然气发电厂外,上述用户继续实行季节性差价。

资料提供:  委价格处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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