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28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此前,经万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15日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98亿元的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名称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债券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对于到期时间早于本期债券发行时间的债券,发行人将自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9月10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已完成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上述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最终发行结果为38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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