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慈禧老太后的這一“名言”使得中華大地陷入了難以掙脫的泥濘,屢戰屢敗的清廷更是使得我們陷入了百餘年的窘困。


在清王朝的末期,低迷籠罩着這個王朝,內憂外患導致的無休止的爭鬥使得“雄獅”疲於奔命,士兵素質低下、官吏無能胡爲、百姓愚昧,而失敗自然要承擔難以承受的“痛”,賠款無疑是此中的一大問題。

清末最後一位統治者應當說是慈禧老太后,期間的權勢可謂掌握在手,而諾大的百姓羣體則成了剝削的對象,死活安定根本無關緊要。清廷與列強的爭鬥多是敗北,賠款便成了一大負擔,而這實際卻落到了百姓頭上,使得原本就困苦的生活雪上加霜。

就20世紀初的庚子賠款來說,作爲《辛丑條約》的十二項之一,其中就規定了駭人聽聞的45000萬海關兩賠款。


清廷自然不敢賴賬,但列強明顯還希冀訛詐一筆,因此又指定了海關、常關、鹽政這三項作爲賠款的擔保財源,可謂是把握住了清廷的命脈,也就難怪認爲清廷是列強的看門人。


辛丑條約簽訂以前,清廷每年的收入也不過八九千萬兩,而支付卻達到了一億出頭,顯然這是虧欠了的,此後的庚子賠款則使得每年又添了兩千餘萬兩,這筆錢銀最終落在誰家頭上也就不言而喻了。

(慈禧老太后以及滿朝文武可沒有貢獻自家的可敬想法)

事實上,無論這麼搜刮,清廷一時間也拿不出這麼龐大的數目來,清廷自身瞭然,列強也瞭然,唯一不大清楚的百姓卻成了剝削的對象。這45000萬海關兩被“慷慨”地分爲了39年(1902-1940)還清,只不過需要4釐的利息,也就是說實際高達982238150海關兩。


但,金漲銀落,而列強顯然狼子野心,不可能落下半點虧損,因此又強迫了清廷以金價折算,就這樣每年再次訛去了數百萬兩。事實上,列強的花花腸子還多着呢,如教案賠款便又是一項,而清廷則統統準諾了。

慈禧老太后,在朝堂上總會扮演無奈,彷彿議案是大臣們提出來而自己只能無奈承諾,然而事實上這不過是一道程序罷了,所被允許的也不過是順着“老佛爺”的旨意,最終難處便落到了底層,小農家庭成了率先破產的一大羣體。


彼時,爲了籌齊清廷攤派在各省的賠款,官吏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裁減軍費、俸祿,開辦房捐、糧捐和鹽斤加價、茶糖菸酒加釐等,這是一筆高達1880萬的負擔,年年如是。

田賦一直以來就是大款,同時也是關乎百姓的“大方向”,而徵收的也一般是銀兩,這無疑又是一筆負擔。要知道,銀兩並非影視劇中經常使用的,在平頭百姓生活用度上更多是銅錢,交收田賦時銅錢轉銀兩便有了折價這一手續,而折價卻由官家任意定奪,可想而知此間的苦。


而在彼時銀價不斷下跌的趨勢下,清廷爲了維護自身,實現所謂的“有增賦之實,而無加賦之名”,恢復了此前銅錢折銀的高價,少則補多亦不退,如此說來樣樣都偏向了清廷而苦了百姓。至於說,巧立名目自然是通常路數,其間的複雜難以言盡,但總歸匯成了一個“喫人”,山窮水盡無過於此。

此外,清廷也瞭然地方官的“難處”,爲此明確表示“因時制宜,量爲變通,並準就地設法,另行籌措”,這便是直接瞭然地明示了,沒有就去搶,對象也不言而喻是底層大衆。


然而這些依舊不能緩解清廷財政的危機,老百姓雖說按時繳納,但地主們卻能夠悄咪咪地隱瞞實際,一面喫香喝辣一面嘆息着“國破家亡”。

清廷爲此向外國銀行借款,列強自然知曉清廷的虛弱,錢銀進賬只是小事,被迫抵押的各類礦產資源纔是大頭,真可謂“崽賣爺田不心疼”。

此外,在屠夫的眼中,養肥的羔羊總是待宰的,有一批不大親近的官吏商紳便成了肥羊,慈禧逼迫大臣捐款甚至是動輒抄家的情況也不在少數。


1901年慈禧太后以光緒的名義發佈了《罪己詔》,“今茲議約,不侵我主權,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見諒,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慚憤交集”,一面成了列強的幫兇,一面則收割着大衆。

也正是如此,雖說清廷此後一賠款就動輒上億但慈禧卻“無所畏懼”的緣故,畢竟受累的並非她,而慈禧輕易承諾的背後卻是毀去了整個希望。


慈禧想象中的簡單成了大衆難以癒合的創傷,因爲想當然的“簡單”,所以慈禧依舊如故。就其庚子西狩也就是逃跑的那段時日以後,慈禧我行我素,日用達4萬金,上行下效又如何還有希望?

所謂的“簡單”,不過是不管不顧的上嘴脣搭下嘴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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