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蘇聯教育家伊·安·凱洛夫說:“沒有懲罰,就沒有教育。”懲罰是對某種行爲給予否定性的評價,使他因受到警示控制不良行爲的發生。懲罰雖然是使孩子改正錯誤的一個最重要的方法,但懲罰不等於體罰。

懲罰能在孩子的內心深處引起羞愧、痛苦、焦慮、畏懼和悔恨,從而使自己主動分清是非善惡,並通過意志努力去糾正不良的行爲習慣。心理學研究表明,一定程度的緊張焦慮和畏懼是孩子產生內驅力的一個源泉,而內驅力是使孩子產生良好行爲的一種動力。這種動力對孩子的成長非常有利。因此,父母在孩子教育的過程中要開動腦筋,以就事論事的方式找到最有效的懲罰方法。

懲罰孩子可用各種各樣的方式方法。當孩子不守規矩,經常犯同類錯誤時,父母要根據孩子犯錯時的此情此景,以此錯非彼錯來認真思考懲罰的方法,只要能讓孩子心靈受到觸動,爲改正錯誤起到警示作用這個方法就是最有效的方法

韓國的父母經常用沒收孩子的手機懲罰孩子。一家機構的調查結果顯示,在韓國的13到15歲的孩子中,有77.5%的學生認爲手機是一項必不可少的裝備,在16到18歲的青少年中,這一數字達到了76.7%。如果孩子失去手機會感到孤獨無助,父母沒收他的手機無異於讓他們抬不起頭來,因此這種方法對於懲罰孩子比較有效。

美國法律規定小孩必須隨時有成人陪伴和保護,在這種有法律約束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很少被冷落,也不會有孤立無援的情感體驗。因此,在美國的家庭及幼兒園中,父母和老師常常用一種叫作“計時隔離”的方式來懲罰孩子。例如:當孩子與小朋友打架時,父母就會把他抱進他自己的臥室,讓他獨自待上3分鐘。3分鐘後,父母會準時把他抱出來,並藉機對他進行說服教育,督促其改正錯誤。孩子因爲被隔離受到了冷落,會從小理上產生強烈的自責。又因爲孩子有很強的羣體意識,把他與家人、與小朋友隔離開來會使他感到自己被區別對待了,從而產生一種不平等的感覺,會主動提出自己以後不再犯此類錯誤。

心理學研究表明,懲罰是以增加一個厭惡刺激或減少一個喜歡刺激,降低不好的事件或有害事件的發生概率。對孩子進行懲罰,是爲了讓孩子明白做錯事的後果是什麼,以及正確的做法是什麼。在對違背原則的事情進行懲罰時,要先與孩子進行約定,讓孩子明白做事要守規矩,要進行自我管理,同時要把違反約定的懲罰告訴孩子,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就進行懲罰,會讓孩子心裏無法正面認同,甚至會怨恨父母。

父母爲了孩子能更好地成長,懲罰應該儘量做到人性化,特別是要考慮到孩子的自尊,不以侮辱的語言謾罵孩子,要就事論事,不要揭老底,畢竟懲罰的目的是爲了幫助孩子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是刺傷孩子的心靈,做到既不傷害親子關係,同時又可以達到應有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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