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9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官网发布。

实施意见提出目标:2020年四川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193个,涉及居民近46.2万户,开展40个省级试点示范;到2022年,全省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四川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哪些老旧小区能改造?

根据实施意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都可以纳入改造范围。并且明确“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同时,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工矿住宅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

改造什么?

改造的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基于群众意愿、应改尽改,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实施意见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能改则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无障碍、适老、停车泊位及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箱包、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及结合停车库(场)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以及建筑节能改造、老旧电梯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建筑功能提升。

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容,将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积极推进,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便民菜市、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谁出钱改造?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单位出资改造,提升金融服务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多渠道推动改造。

实施意见提出,研究出台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政策。研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办法,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但需要限定年限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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