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25歲姑娘喫宵夜被陌生男騷擾,拒絕後遭多人毆打!警方通報:4人被行拘)

台州仙居一25歲的姑娘在夜宵攤上遭陌生男人騷擾,拒絕對方勾肩搭背摸臉等行爲,被陌生男人和同伴圍毆。

昨晚,記者從警方獲悉,打人者陳某等4人到案,皆被處以行政拘留。

喫夜宵時遭陌生男人騷擾

小顧,25歲,是台州市仙居縣城響石山路夜市的一個攤主。

9月11日凌晨3點多,她收攤之後和4個同伴(兩男兩女)在附近路邊的瘦肉丸攤喫夜宵。

其間,幾個陌生男子走到他們桌子邊上,其中一人上前摟了她的脖子,摸了她的臉,對她說了一些不太友好的話。

“我推開他,就被他打了。”小顧說,當晚,她被調戲她的男子和同伴毆打,最後在一陣猛烈的拳腳中昏迷,醒來時,是趕來的家人把她從地上拉起來,身上的衣服已經被撕爛。

凌晨4點,小顧被家人送進醫院。小顧說,民警趕到現場時,打人者逃離。

視頻記錄再現當時的情況

昨天,記者找到當天事情發生時的監控:

凌晨3點15分,小顧和4個同伴圍在一張小木桌邊喫夜宵。

3點19分,3男子出現在路邊,朝小顧這張桌子走來。夜宵攤老闆在小顧他們桌子邊上擺了另一張桌子,兩男子坐下,另一男子走到小顧桌前,在她左側坐下,手在她左肩搭了一下,小顧沒有理會,低着頭喫自己的東西,而後男子又將手臂繞過小顧的後脖子,搭在她的右肩上,觸碰了她的臉,並說了些什麼。

女孩喫飯被陌生男騷擾 拒絕後遭多人毆打 警方:行拘

小顧一隻手推開男子的臉,卻被對方扇了一巴掌。

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男子的同伴,也加入進來,用拳打了小顧的頭部,後被小顧的同桌女子拉開。

女孩喫飯被陌生男騷擾 拒絕後遭多人毆打 警方:行拘

小顧說,在醫院住了15天,她的臉部依然沒有消腫。根據她提供的住院診斷記錄,頭部受到挫傷,在受傷時有過短暫的昏迷。

記者從警方瞭解到,小顧被鑑定爲輕微傷。

陌生男子夜宵店騷擾毆打女性,警方:行政拘留13日 (來源:original)

打人的4名男子均被處以行政拘留

昨晚,台州市公安局就此事發布警方通報:

日前,針對媒體報道的仙居一女子喫夜宵遭多名男子毆打一案,台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於9月28日抽調法制預審支隊、治安支隊等部門組成核查組,專程趕赴仙居對該案進行覈查,對案件的相關證據和辦案程序進行了全面梳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9月11日凌晨3時許,顧某(女)與同伴到仙居縣南峯街道響石山路某夜宵攤喫夜宵。3時20分許,陳某宇、成某、鄭某等3人也來到該夜宵攤,陳某宇因與顧某同桌女伴認識,遂過來分煙、聊天。其間,陳某宇因向顧某借打火機並將手搭在顧某肩上引起對方反感,進而發生肢體衝突。在被勸解開後,陳某宇、成某打電話叫來顧某傑、陳某等2人。後陳某宇、成某、顧某傑、陳某4人又對顧某進行毆打,鄭某未參與打人。經法醫鑑定,顧某的人體損傷程度爲輕微傷。

案發後,行爲人即逃離現場,仙居警方經過持續深入調查,先後將4名參與打人的行爲人抓獲歸案。經過警方多方調查和取證,陳某宇等人行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但尚不構成刑事犯罪。9月16日,仙居警方依法對陳某宇、成某予以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9月19日和28日,分別對顧某傑、陳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根據覈查情況,台州市公安局覈查組認爲仙居縣公安局事實認定及辦案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對行爲人的處置依法合規。若當事人對處罰決定存在異議,可依法向有關監督部門進行申訴。

荀建國 本文來源:都市快報 責任編輯:荀建國_NN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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