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電話是危急時刻的生命線,是極爲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有人卻以謊報警情來宣泄個人情緒,或達到個人目的,嚴重浪費有限的警務資源。

9月27日,廣饒縣公安局陳官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謊報警情違法行爲人。

2020年9月26日晚八時許,薛某(女,陳官鎮人)報警稱:在陳官鎮某村路口,其朋友牛某(男,陳官鎮人)的一輛宗申牌黑色二輪摩托車被兩名冒充警察的人員扣走。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開展工作。因牛某外出,辦案民警 多次電話聯繫牛某,牛某堅稱其摩托車在某路口被交警查扣。經民警深入現場勘查、走訪瞭解情況、調取周邊監控等工作,發現疑點較多。最終, 牛某迫於壓力承認是自己故意編造謊言,說車輛被警察扣走。

原 來, 王某( 牛某朋友 ) 向牛某借摩托車時,牛某不願意借給王某,於是謊稱自己的摩托車被警察查扣。在場的薛某聽此情況後, 陪同牛某到交警中隊詢問,得知交警未查扣牛某的摩托車。薛某認爲牛某被假警察騙取車輛,於是撥打110報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牛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並處罰款貳佰元 。

蜀黍在此提醒大家:110報警電話是公安機關接受羣衆報警和求助的重要途徑,謊報警情的行爲嚴重浪費有限的警力資源,影響正常的警務秩序,大家不要惡意、無故佔用它,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110!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來源丨廣饒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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