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9日讯(沈正水 记者 张隽珊) 记者29日从哈尔滨市商务部门获悉,为扩大哈市政府消费券覆盖范围,将阿里(支付宝)纳入消费券发放渠道。电子消费券将于10月1日9时发放,分百货家电通讯券、餐饮券、文旅券三种。

电子消费券分类设定面额,专券专用。同一用户(同一用户名、手机号、设备号均视为同一用户)在规定时间内限抢1次,每轮消费券抢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限为1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领取形式和使用流程

消费者通过手机端下载注册支付宝APP,绑定银行卡。在支付宝程序中搜索“哈尔滨消费券”,点击领取,即可一次性获得不同种类、不同面额电子消费券15张。其中,百货家电通讯券6张、餐饮券5张、文旅券4张。

抢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进入首页[卡包],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使用,单笔消费达到指定金额,系统默认核销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第一种方式是顾客在商家消费时,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点击[付钱],将二维码出示给收银员进行扫描,即可自动抵扣。第二种方式是顾客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商家二维码付款,输入金额完成付款,即可自动抵扣。

消费者单次消费只能使用一种面额消费券。

补贴比例和使用规则

百货家电通讯类(不含超市):适用于远大、卓展、松雷、枫叶小镇、新一百、中央红、秋林、屈臣氏、哈西万达、金安国际、乐松、华联、新世界、苏宁易购、西城红场、杉杉奥莱、宜家、哈尔滨妇女儿童用品商店、尚志市腾飞商厦等20家大型百货公司,黑天鹅家电、苏宁易购、正阳家电、广汇电器4家家电商场及凌志数码、黑龙江华滨通讯设备和哈尔滨华滨通讯器材3家商场。

百货家电通讯券分20元、60元、100元、200元、600元和10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一次性使用6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至1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1000元(含)以上至3000元,一次性使用2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3000元(含)以上至5000元,一次性使用6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1000元面额消费券。

餐饮券(含住宿业餐饮):适用于支付宝支付,进店消费的餐饮企业。分10元、20元、30元、50元和1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元(含)以上至100元,一次性使用1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100元面额消费券。

文旅券适用于景区、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分20元、40元、60元和1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元(含)以上至1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4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一次性使用6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100元面额消费券。

对商家折扣要求

(一)对服装鞋帽、化妆品、床上用品、厨房用品、箱包等商品,采取打折让利、满减、购物抽奖、赠券、双倍积分、折上折、限时抢购、特卖等方式进行让利促销,商品平均价格折扣低于8折,同一商品低于网上价格。

(二)对家电类商品通过单品直降、套购、返积分等方式,根据每个商品的具体属性及顾客购买的品牌和件数,商品平均折扣低于8折,同一商品低于网上价格。

(三)对通讯类商品根据实际机型官方价基础上通过购机立减、双倍补贴或多倍补贴,包括以旧换新补贴等方式进行让利促销,平均折扣低于9折,同一商品低于网上价格。

(四)对黄金、珠宝等特殊商品,国际品牌以及应季上市新品,商家可根据商品销售成本自行开展打折让利活动。

(五)鼓励商家采取抽奖、赠礼等折后促销活动。

活动期间,市政府将派人深入各大企业进行实时测评,对宣传氛围不浓、优惠力度未达要求的商家予以调整。同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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