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卡,然后转卖给别人就能赚1000元钱!你心动吗?

众所周知,买卖个人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但在利益面前仍有人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近日,永康市公安局方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以买卖个人银行卡的方式帮助网络犯罪活动。获得该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对银行卡等信息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该银行卡隶属于贵州人杨某名下,卡内存在大量的非法现金结算,每月流水高达几十万,并且隔一段时间就会以提取现金方式转移卡内资金,且取现地均显示在其他省份。随后,杨某被民警传唤入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经查,今年25岁的杨某,一年多前与家人一起来永康务工,因疫情影响,原本打工的厂效益不佳,生活的开销以及孩子的学费,让杨某决定再找一份工作。

在网上找工作时,看到有人招工信息上说可以轻松赚钱而且工作自由,于是就添加了信息上一个名为“胖子”的微信为好友。

经过一番了解后,杨某对工作产生了一丝疑虑,原来对方所谓的工作就是办银行卡,一张银行卡可得1000元,办三张可得3500元。面对入不敷出的生活,虽然知道买卖银行卡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在利益面前杨某还是选择了利益。

杨某先是以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寄到了“胖子”指定的地址,不久后就收到了“胖子”微信转账1000元。尝到甜头的杨某,还向亲戚、老乡等人低价收购来银行卡,再高价卖给“胖子”从中赚取差价。

杨某交代,在5月至7月期间,通过自己身份证办理以及推荐亲戚、老乡等人办理的方式,先后贩卖了十余张银行卡,获利一万多元。目前,杨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永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为了蝇头小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银行卡,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一旦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办卡人就变成“替罪羊”,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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