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贱在《失恋33天》中有这样一段台词:“临结婚之前两口子谈崩的情况,我也没少见,男的被女方提的那些二百五的要求逼得反了悔,女的悔不当初,拼命地在人屁股后面追,这种结果一点都不梦幻,说这个没别的意思,前车之鉴,跟你分享一下。”

当时看到这句台词时,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是觉得很搞笑而已。

可当看到读者王军发来的私信后,我才真正明白这段台词的深意,它不是一句玩笑话,正如台词中说的那样,这种结果一点也不梦幻,而且非常现实。

在讲王军的故事之前,我先给大家说一下自己关于农村结婚要彩礼的看法,很多人都非常反感彩礼,认为应该取缔彩礼。

其实在我看来,错的不是彩礼,而是用彩礼当作筹码的双方。

如果双方真的是冲着结婚,冲着幸福去的,又怎么会在彩礼这个问题上纠结,那些真心为女儿幸福考虑的父母,又怎么会拿女儿的幸福当作交易的筹码呢?

所以我觉得彩礼可以要,至于要多少彩礼,双方应该基于自身经济情况而定,一旦商定彩礼后,双方都不能反悔,更不能临时加价,巧立名目多要钱。

我觉得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01

读者王军来自一个小县城,他17岁出来打工,进过工厂,当过服务员,现在是一名快递员。

虽然他踏入社会很多年,但并没有染上什么恶习,不抽烟也不酗酒,只不过朋友聚会时偶尔喝上几杯,几年下来他攒了不少积蓄。

去年春节的时候,他的父母托人帮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女孩说不上多俊俏,但也算标致,再加上和王俊同龄的女孩本来就少,错过这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下一个。

两个人见面简单聊了几句,彼此印象还算不错。后来王军约女孩出去玩了几次,每次都会给女孩买东西,几天下来,两个人的亲事算是给定下了。

按照老家的习俗,如果双方要定亲,那男方就需要给女方一定的定亲费,也就是农村俗称的“过礼”。

经过媒人的来回传话,双方最后把彩礼商定为10万,虽然这个数目有点高,但好在女方比较通情达理。

女方传话说这10万彩礼包括了所有,一直到结婚那天,男方带些礼物过来接新娘就行了,不需要额外再拿钱。

02

定亲以后,王军就回城继续工作了,这次过礼把王军攒的积蓄花得所剩无几,等该结婚的时候,两个人还要拍婚纱照,租婚车以及办喜宴等,这些零碎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在今年中秋节的时候,双方父母把婚期彻底给定留下来,王军就和对象开始准备拍婚纱照,购置一些结婚用品。

王军领着迎亲车队,来到女方家门口,可是就在王军准备接新娘上车时,这时新娘的母亲出来说:“想接我女儿上车,按照习俗得再拿5万上车费,否则就你别想接。”

这番话让王军听得一愣一愣的, 因为当初明明说好的,怎么会突然冒出来这个“上车费”。

在一番交涉下,新娘母亲丝毫不松口,非再要5万上车费,这时王军心里有些恼火,无法接受女方这种临时变卦的结果,而且觉得女方的吃相太难看了。

王军便面带怒色地说:“我就是不拿这钱,你要是不让接,这婚我就不接了,咱们就退婚。”

新娘母亲毫不示弱地回击。一气之下,王军领着车队就回去了。

03

过了大概一周左右的时间,王军接到女孩的电话,她在电话里说道:“我不要5万上车费了,这婚能不能不退,咱们重新挑个日子结婚吧。”

听到女孩说这话,王军开始犯起了嘀咕,他心里有些犹豫,他心里想道:“虽然这事他们做得不对,可是我退婚以后,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再结婚,现在他们已经认错了,我要不要答应这个要求。”

另外一个声音却说道:“他们之所以认错,肯定是自知理亏,或者其他方面的压力比较大,所以才主动妥协,对于这种出尔反尔的人,绝不能手软,一定要退婚,即使打光棍,也不能再娶。”

这两个声音地反复揣摩让王军陷入了苦恼之中,所以他才会向我求助。

在给王军的回信中,我告诉他说,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既然女方主动妥协,而且答应不再要所谓的商车费,我觉得就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

不过在重新挑日子之前,一定要他们给立下保证,绝不能再临时变卦,否则就要双倍退还彩礼钱。

如果他们同意立下保证,那再续前缘也未尝不可。如果他们不同意这样做,那就说明他们根本没有诚意,那就没必要继续下去了。

一周后我收到王军的回信,他在信中说女方愿意立下保证,双方重新挑了个吉日结婚。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如果在感情中加入任何不属于它本身的算计,那么感情便不再是感情了。”

所以在这里我想劝一句,彩礼原本是对婚姻的一种祝福,不要在它身上贴上营利的标签,要知道以营利为目的的婚姻,最后都是以悲剧结尾。

与儿女的幸福相比,那多加的“5万上车费”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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