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度】從東芝到阿爾斯通,美國“厚黑”劣跡斑斑

【環球時報記者 黃蘭嵐 李俏 林小藝 張倍鑫】從頻頻打壓華爲,到試圖強奪TikTok,美國針對中國科技企業的做法赤裸裸地展現出其無賴與霸道做派。這樣的畫面讓很多人依稀有熟悉的感覺。不奇怪,一方面標榜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動用國家力量對外國優秀企業“圍獵”,美國在此領域早有劣跡。過去的幾十年裏,日本東芝、法國阿爾斯通等知名企業都曾成爲美國打擊的目標,並因此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痛。只不過相比之下,現在針對中國科技公司,美國政府找的藉口更加意識形態和政治化。

“東芝事件”,逮捕、謝罪、制裁

上世紀80年代初,日本迎來其半導體行業的“黃金年代”。日本半導體技術和產能飛速提升,一躍超過美國成爲全球最大半導體芯片供應方。1987年,日本DRAM(動態存儲器)產品全球市場份額達約80%,一時風光無兩。

由於那時美國對日本存在巨大的貿易逆差(1985年達500多億美元),包括DRAM在內的大量日本科技產品湧入美國市場,使得美國社會沉浸在對日貨既追捧又敵視的複雜情緒裏。里根政府反覆指責日本竊取知識產權、向美市場傾銷商品,迫使日本於1986年簽訂《日美半導體保證協定》。

彼時的東芝、日立等,作爲全球半導體行業的佼佼者,給美國同行帶來巨大壓力。1982年,美國政府以產業間諜罪逮捕日立及三菱員工,指控他們涉嫌竊取IBM的技術,而真相是美方通過釣魚執法打壓日本企業。1985年,東芝祕密向蘇聯出售四臺精密機牀一事被當事人之一——日本和光公司的熊谷一男揭露,這也成爲美國出手收拾東芝的絕佳理由。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發達工業國家糾集成立一個名爲“巴黎統籌委員會”的機構,其宗旨是限制成員國向社會主義國家出口戰略物資和高精技術。以此爲據,美政府聲討東芝,指其對美國家安全構成威脅。1987年6月,美國通過東芝制裁法案,取消一系列採購合同,並禁止東芝的所有產品向美出口2至5年。

不僅如此,東芝機械公司鑄造部和機牀事業部的兩名部長被日本警方逮捕,隨後,包括東芝董事長和總經理在內的數名高管辭職。東芝被迫投入1億日元在美國主流報紙上刊登“謝罪廣告”,聲譽嚴重受損。據稱,東芝集團內部的許多技術文件,也被美國中情局以調查爲由帶走。最具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1987年6月30日。那天,在國會大廈前,面對電視鏡頭,數名美國議員要求禁止進口東芝產品,他們輪番舉起長柄大錘砸向一臺東芝牌收音機(右圖)。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東芝有“錯”在先,美國的大棒卻揮得頗爲“靈活”。1987年10月,美國《洛杉磯時報》報道稱,挪威警方公佈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除東芝外,“巴統”其他幾個成員國如法國、意大利和西德等的公司,也曾向蘇聯出售過精密機牀等先進軍工設備,但這些企業似乎未像東芝那樣受到美國的嚴厲制裁。

其實,“東芝事件”更準確說是“東芝—康士伯事件”,和東芝一起向蘇聯出口相關產品的還有挪威企業康士伯,但美國將全部精力放在了東芝身上。有日本官員事後回憶:“沒有人像要求抵制東芝產品那樣,去抵制挪威的康士伯……不僅是因爲東芝犯了錯,而且因爲它是一家日本公司。”

英國曆史學家邁克爾·希爾在其著作《剖析恐懼:美國的“黃禍”政治(1980-1993)》中分析稱,美國政治受對日貿易逆差影響甚大,兩黨都將日本汽車和電子行業崛起視作對付對方的“楔子議題”,“痛擊日本”在那時能獲得廣泛共鳴。或者說,美國製造業在衰落,而政客們很容易將日本指爲“罪魁禍首”。

“名義上是懲罰東芝‘違規行爲’,實際是打壓日本經貿與高科技競爭力,扭轉美日經濟與技術競爭中美方的不利勢頭。”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綜合戰略研究室副主任盧昊對《環球時報》記者說,“東芝事件”給日本政府及經濟界留下一段慘痛經歷,時至今日,親歷這段歷史的日本人在看到美中貿易戰與科技戰的現狀時,都會有一個相同的感受與說法:美國人一向是這麼幹的,只是換了不同的對手。

該事件過後,東芝半導體業務持續衰落。這家曾經全球數一數二的芯片巨頭,最終在2018年將其芯片業務出售給美國併購公司貝恩資本,黯然退出芯片製造行業。

肢解阿爾斯通,美國人設的局

去年5月,華爲創始人任正非辦公桌上的一本書引起廣泛關注。這本名爲《美國陷阱》的書以法國名企阿爾斯通(Alstom)的遭遇爲例,揭露美國對外國企業巧取豪奪的黑幕。人們發現,美國當年對付阿爾斯通的一些動作,和它今天打擊華爲的手法如出一轍。

被譽爲法國“工業明珠”的阿爾斯通,曾長期在水電設備、核電站建設、交通運輸和能源等多個重要領域處於全球領先地位。“世界上每4個燈泡中,就有1個的電力來自阿爾斯通技術”——這句流行一時的話雖已難核真假,但不難看出阿爾斯通強大的實力。

然而,當阿爾斯通逐漸在許多國家和地區與美國通用電氣產生競爭後,華盛頓將手伸向了它。2013年4月,時任阿爾斯通集團鍋爐部全球負責人弗雷德裏克·皮耶魯齊赴美公務旅行時,在紐約機場被美國警方以涉嫌商業賄賂逮捕。美國方面調查認爲,2002年阿爾斯通在印度尼西亞拿項目時有行賄問題。

隨後,美司法部門向皮耶魯齊施壓,以“認罪就能很快被釋放”等威逼利誘,之後又逮捕了阿爾斯通的幾名高管,向他們同樣發起“坦白從寬”或“牢底坐穿”的心理攻勢。在阿爾斯通方面認罪後,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重罰阿爾斯通7.72億美元,這也是當時美司法部門對外國企業開出的最大一筆罰金。緊接着,通用電氣與阿爾斯通達成協議,收購後者的電力設備業務,將這一世界工業巨頭“肢解”。

對於自己何以突然被捕,皮耶魯齊一度百思不得其解。2014年4月,得知通用要併購阿爾斯通能源部時,他終於“恍然大悟”——原來,這是美國司法當局與相關企業聯手做的“局”。皮耶魯齊在書中稱,阿爾斯通總裁科龍爲逃脫美國司法訴究,決定把美國人一直覬覦的能源部出售給通用集團。

在《隱祕戰爭》一書中,法國學者阿里·拉伊迪曾對這個“局”有所描述:當皮耶魯齊在監獄裏苦苦等待時,科龍通過極爲祕密的談判交涉將該公司的能源部門出售給了通用電氣。美國對他的這一決定可謂歡迎之至。美國司法部的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滿足。美國政府的胃口是如此之大,以至於阿爾斯通不得不專門設置一個部門,負責響應美國政府對信息的需求。

阿爾斯通案是美國司法“長臂管轄”的一個典型例子。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所所長崔洪建對《環球時報》記者說,無論當年打壓阿爾斯通,還是現在針對華爲,美國對外國企業下手時往往行使其“長臂管轄權”,只要後者與美有絲毫人員或業務關聯,它的“法律長臂”就會“明晃晃”地伸過去。

對於美國伸向法國企業的“長臂”,法國人一度沒太多感知,一些議員甚至認爲沒有必要特意去維護“資本家”的利益。或許正因爲如此,法國前經濟情報官員阿蘭·朱耶稱,阿爾斯通案“是美國人的一次偉大和巧妙的行動”,“天真的時代已經結束,法國精英們必須覺醒,才能避免喪失我們的經濟主權”。

受阿爾斯通案推動,法國議會一些議員開始調查美國法律會對法國企業產生怎樣的影響,以及美國人是否另有所圖。2016年,法國議會通過《薩潘第二法案》,據此可在法國追究、判處在國外犯有腐敗罪的企業領導人。換句話說,法國希望美國停止“漫天要價”,如果法國企業的腐敗屬實,那麼應該由法國人自己來反腐。

如何應對美國的“數碼斬首”

“不管是民主黨人還是共和黨人當總統,美國爲維護經濟領先地位都會利用同樣的手段。它會用盡一切手段來捍衛這一地位。”去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阿爾斯通案的關鍵人物之一皮耶魯齊曾這樣說。

這一說法很容易驗證。過去十年間,美國已對數十家大型外國公司採取了域外法律行動。2016年底,美國《福布斯》雜誌算了一筆賬,即美國“追捕”違反其《反海外腐敗法》的企業所獲回報:2008年收穫26億美元罰款,2016年收穫約23億美元罰款。“有趣的是,這兩年分別是小布什和奧巴馬總統的最後一年任期。”這篇文章寫道。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美歐所首席研究員張茉楠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美國已將“華盛頓共識”拋諸腦後,以自由主義之名行科技霸權之實。“一方面要求其他企業遵循自由市場、公平競爭,一方面當自身利益受到威脅時就搞權力主義,將(本國)法律凌駕於市場秩序和企業的正常經營之上,用各種手段排擠外國競爭者。”

在復旦大學國際問題學者沈逸看來,美國將其本國法律適用於世界任一地方,“想管就管”,是標準的霸權行徑。“相當於美國政府既當裁判,又親自下場比賽,還能自行判定它的所有違規行爲都是合法的。”沈逸說。

更令人髮指的是,不同於當年阿爾斯通的認罪,美國迄今無法拿出明確證據來支撐其對華爲的指控。“如果說華盛頓當初打壓阿爾斯通還講點法律依據,現在它對華爲的所作所爲則已跳出現有法律框架。”崔洪建說,“‘因爲中國是敵人,所以不能用它的產品’——特朗普政府現在用這個邏輯去說服盟友們。這是典型的政治化操作。”

如今,看到華爲、TikTok的遭遇,中國不少科技公司開始擔憂,美國的大棒會不會有一天也落到它們頭上?對此,不少學者認爲,要想從根本上擺脫壓制,中國必須在維護當今全球化經濟中已有國際合作的同時,着力突破核心技術瓶頸,確保產業供應鏈的安全,從技術和市場上減少對美國的依賴。“只有自己做大做強,才能不懼美國的戰略牽制。”一位學者說。

“對華爲的‘數碼斬首’是美國實力令人震驚的展示。只要美國總統一時衝動,任何其他中國科技企業都可能遭受這種命運。”《紐約時報》近日的一篇文章寫道。但該報擔心,華盛頓將供應鏈武器化的做法,會推動盟友和對手減少對美國產品的依賴。此外,華盛頓的影響力更多反映了美國過去的成功,現實是美國的技術領先地位正在減弱。

對於已經或計劃開拓海外市場的企業,崔洪建建議充分了解並遵守相關的國際及美國國內法律和商業規則。他認爲,當特朗普政府試圖通過踐踏這些法律和規則來打擊中國公司時,有關公司可以通過對法律的熟悉掌握來對其進行牽制,如TikTok不久前宣佈起訴美國政府。即使難有勝算,但至少能獲得一些國際輿論支持,“畢竟,有不少也喫過虧的企業和你同病相憐”。    此外,當遭遇美國無賴打壓時,沈逸認爲相關企業應將自己置於本國政府保護之下,“而不是試圖撇清關係”。他同時建議中國政府形成自己的政策工具箱,和走出去的企業形成良好互動,以更好地保障企業在海外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張玉潔 SF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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