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牡丹江市委对绥芬河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任职决定

11月22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宣布牡丹江市委关于绥芬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会议由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王兴柱主持。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于慈森出席会议,宣布了任免决定并代表牡丹江市委讲话。

牡丹江市委决定:王永平同志任中共(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推荐为绥芬河市政府市长候选人,王志刚同志不再担任绥芬河市政府市长职务。

王永平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市四个班子成员和其他现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文/记者 曲香泓

图/记者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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